seeing :難道因為我們多了一雙眼睛?

——有感陳光誠先生被抓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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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我跟陳光誠先生並不認識,只是聽朋友零散的說過他的一些事情。陳先生家在山東臨沂的農村,大概30歲左右,畢業於某個醫學院,後來又自學法律,在維護殘疾人權益方面做了很大貢獻,並因此獲得過國際的某個獎。近期,陳先生的家鄉出了一點讓人難以置信的事情,臨沂農村計生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用各種殘酷的非法手段欺壓基層農民。陳先生做了以他律師的身份應該做的:在法制框架內為求助者申訴。這本來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包括我國在內的任何法制國家都難免發生一些民事衝突,而發生衝突後最有效也是唯一合理的辦法,就是在法律框架內解決問題。誰違法,誰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對受害者進行賠償,以維護受害者的權益。但我聽了朋友講的事情的真實發展經過後,我卻有點震驚和感動。

山東臨沂市的計劃生育政策是:一胎首選上環,二胎首選結紮。這很符合我國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首選”這個詞,在漢語中的意思,只有提倡、建議的意思,同時含有選擇者有自由選擇的權利,而不包含任何強制的意思。比如對患有高血壓等疾病的婦女,是不適合結紮的,這在計劃生育和與衛生相關的法規中也有明確的規定。即使對於健康人,避孕方法除了上環、結紮之外還有很多種,而當事人有權選擇任何一種,只要他/她不超生。這個意思是任何講漢語的人都會明白的,不用多解釋。但是,這個本來合理的政策落實到基層,“首選”卻變成了“強制”,而且是以極其殘酷並且非人性的暴力方式進行強制。比如,一個因患病不適合結紮的婦女,被毒打一頓以後強行拉到“衛生院”結紮,有很多婦女為此留下了終生不可能治癒的後遺症;一個還有兩天就要降生到這個世界上的嬰兒,被“計生人員”強制向頭顱內注射毒藥而死亡;一個生了二胎“應該”結紮的婦女沒在家裏,丈夫、親戚、鄰居、甚至同村的毫無關聯的鄉親被拉到“學習班”毒打,打昏後用涼水潑醒繼續打,而且每天還要交“學”費,直到再交幾千元錢後才可能放人;一個“應該”結紮的婦女的親戚——兩個六十多歲的老夫妻,在“學習班”裏被打累了的“計生工作人員”命令互相毆打,否則會遭到更殘酷的毒打。這種暴力的結果,是一些人被打死,無數家的傢俱電器被砸爛,若干家的房子被扒掉,本來和睦的夫妻、父子、親戚、鄰里關係反目成愁,親人流離失所,甚至家破人亡。在臨沂基層,甚至有這樣的口號:“寧添十座墳,不添一個人”。具體的情況我在這裏不多說了,讀者可以看騰彪、浩風、畢塗聲三位親歷者寫的文章。

在一個法制國家,出現這樣的事情,用法律手段解決本來應該很容易。到底是誰違反了法律,誰應該承擔法律責任,是一目了然的。而用法律手段杜絕類似的悲劇不再上演,也應該不困難。而當地受害的農民也正是希望以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於是很多受害人找到陳光誠律師,請他做代理人。那些受害者實在是走投無路,視陳先生為唯一的救命稻早(臨沂地區其他的律師都不敢為這些受害者做代理),而陳先生不僅出於自己律師的職責,也因為對這些受害者的一顆同情心,為自己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拒理力爭。但結果是,以前的受害者的合法權益不僅沒有得到保護,這種慘劇繼續在臨沂上演,而且愈演愈烈,甚至陳光誠先生自身的安全也難以得到保障!

生活在中國的人們,可能對這種事情已經見怪不怪。每個人有自己的一套處世哲學,很多人為了保全自身,早已鍛煉出了了對身邊的人的一種冷漠。很少再有人會對與自己不相干的人有任何同情心。當然,這些人有這樣選擇的權利,任何人無權對其進行干涉。但我想說的是,正是在這樣的社會環境中,陳光誠先生做的事情才讓我感動。而真正讓我感動的是,陳光誠先生是一位從三歲就雙目失明的殘疾人!

陳先生雖然身體殘疾,但用自己堅韌的毅力克服了重重困難,不僅同正常人一樣完成了大學的學業,而且畢業後自學法律,從事維護殘疾人權益工作,並做出了非常突出的貢獻。陳先生在家裏辦公,自己設計了很多適用於自己的辦公工具,可以操作電腦,用電腦書寫;他的腦子就是電話號碼本,別人的聯繫地址也都牢記無疑。甚至有外地人來他們村子,陳先生還可以為他們帶路。陳先生有比絕大多數中國人都敏感、火熱的同情心,每當他跟朋友提起一個四川的跟他毫不相干的兒童被餓死的事情,就泣不成聲。這次為了維護計生受害者的合法權益,更是克服了常人無法想像的困難。而這當然會得罪一些人,以致使得他自己的人身安全無法得到保障。陳先生在家中受到各種恐嚇、威脅,甚至有人對陳先生動手。陳先生為了保護自身的安全,並且更有效的做這些事情,最近住到了他在北京的一個朋友家。

但最令人擔心的事情還是發生了:昨天(2005年9月6日)下午,陳先生在北京出朋友家門時,被早已守侯在旁邊的自稱是山東省公安廳的“員警”抓走,帶上一輛山東車牌的車,並且這些“員警”沒有出示任何證件或給出任何說法。到現在為止下落不明。我們可以想像,那些對老百姓進行非人性的虐待的臨沂“計生工作人員”,會對他們恨之入骨的,雙目失明又無權無勢的陳先生怎麼樣。

陳先生以自己殘疾的軀體所做的這些事情,令我這個身體還算健全的人感到羞愧。別人受到迫害,陳先生是看不見的。他本來可以用自己的能力,把一份適合他的工作做得“非常好”,從而得到安逸、享樂的生活。但是他沒有這樣選擇。他義無反顧的選擇了不顧自身的安危,去維護那些他永遠也不可能看見的人的最起碼的權益。我猜他這樣選擇的原因,與他會因為一個跟自己毫無關係的孩子餓死而哭泣(他甚至在記憶中沒有看到過孩子),是出於同樣的感情。而我們這些健全人,跟陳先生相比有什麼差別,似乎只多了一雙眼睛!難道就是因為這雙眼睛,使我們可以對身邊的不公正坦然視之、漠然相對?如果這樣,我們要這雙眼睛又有何用?

此時我想起了顧城的詩:

黑夜給了我黑色的眼睛/

我卻用它來尋找光明/

我們的眼睛尋找到的又是什麼?難道僅僅因為我們多了一雙眼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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