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口法輪功家屬 610慣用手段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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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馮長樂報導﹞北京著名人權律師高智晟本月18日再次向胡錦濤和溫家寶公開上書《停止迫害自由信仰者 改善同中國人民的關係》,在其與外界失聯的一段時間內,親自走訪多位受迫害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深深感觸這場長達六年多之久的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已嚴重地傷害了整個中華民族、腐蝕了中國幾千年來的善良傳統道德及法治觀念等人類的普世價值。

做為一名真正的法律守護者﹐高律師不畏險惡、近二年來從關注中國法輪功問題,到多次深入『虎穴』實地調查學員受迫害的情況,實實在在地維護著法律基本價值──公理與正義,同時傳遞著中國人的傳統道德──真誠與善良。

高律師上書中提到的第一個法輪功學員案例:山東省煙台市芝罘區賀秀玲,在2003年8月時被綁架,關押在煙台市南郊看守所,在半年的時間內即被610人員和看守所警察迫害致死。據丈夫徐承本表示,當時賀秀玲連衣服都沒穿,一隻手還銬在病床上。

賀秀玲死因疑點重重 煙台公安企圖私了

賀秀玲是在2004年3月11日早晨7點多鐘在煙台市毓璜頂醫院醫院(又叫專區醫院)離開人世,丈夫徐承本10月15日在一見到高智晟律師即連忙上前:「我的愛人賀秀玲的屍體已被冷凍了快兩年了啦,至今不能得到處理,他們有能力長期的折磨她最終把她致死,卻在把她致死後快兩年裡沒有能力處理這件事。…她才四十多歲啊!」

徐承本是一名退休船長,善良正直,在妻子被迫害致死後從地方一直上訴到最高檢察院,在過程中不斷被恐嚇、利誘,並被騷擾至今。徐承本在賀秀玲死後解剖發現:腸子上布滿小紅點,同時子宮內有一塊紫色物狀。但山東省、煙台市兩地公檢法分別在2004年3月及8月的鑑定結果中僅告訴了幾句話,甚至山東省公安廳、山東省檢察院反而為610和看守所推卸責任,排除暴力、藥物注射,把責任推到賀秀玲修煉法輪功如何云云,拒絕不給予死因說明。

徐承本去年投書明慧網表示,賀秀玲2004年3月4日因頭暈被看守所拉到醫院檢查,醫院當時講是腦栓,但看守所又拉回所裏治療。到了3月5日,賀秀玲再次被送進醫院。

2004年3月10日下午5點多鐘,芝罘區610辦公室李主任給徐承本來電話,說家屬有病,到醫院來一趟。徐承本到毓磺頂醫院,在6樓腦神經內科32病房,見到了妻子。當時賀秀玲一隻手銬在病床上,下身赤裸,不能言語,呈癡呆狀,身邊無人看護。徐問妻子哪兒不好,賀秀玲就用手摸胸口,徐扶她坐起,賀喊痛,左眼已睜不開。

由於醫院對徐表示賀秀玲診斷結果為結核性腦膜炎,但是醫院的看護人員卻給賀秀玲服感冒沖劑,同時在3月11日見到妻子遺體時發現腰間有繃帶繃著(事後醫院講腰間做過穿刺?)加上3月13日晚7點左右,看守所頭目張福田、610頭目李文光叫來車子想偷運賀秀玲遺體火化,被家屬發現。賀秀玲死因疑點重重,徐承本不禁強烈要求看守所、610系統給予說法並向開始上訴。

徐承本從地方一直到最高檢察院不斷上訴。之間煙台公安局610多次派人當說客,要用錢結束此案。甚至找到鄰居勸說,並且開口十萬元,不行還可再加,條件是不再上訴。

記者曾於去年9月試圖找到當時救治過賀秀玲的毓磺頂腦神經內科(電話535-6691999轉82602住院部、82603辦公室、81203門診部)孫主任或郭醫師,經多次電話聯繫得到如下答覆:「孫主任開會去了,一周後回來。郭醫師到濟南讀博士去了。」

當記者問到是否可提供他們的手機等聯絡地址時,對方說:「無可奉告。」

記者也試圖聯繫芝罘看守所張福田的電話(535114的接線小姐告看守所的電話:535-6011932),但遭值班員拒絕找張福田接電話。於是記者問到賀秀玲是否在此關押,他說:「你是不是記者,我不能證明你的身份,這裡法輪功多著呢,我沒法回答你的問題」。

記者:「關了多少法輪功呀?賀秀玲已經過世,他家屬投書控告張福田,人命關天,作為記者瞭解一下情況,也是很正常的。希望能跟張談談。」

值班員:「法輪功沒有實話。我們有紀律,什麼也不能說!請你理解。」記者再向其表示國際社會都在關注此事,值班員:「這些事情我不知道。張福田已經調走了,不在這裡了。去哪了也不知道。請理解請理解。」(掛斷電話)

據明慧網報導,賀秀玲家屬後來通過別處醫學專家到煙台毓璜頂醫院查看病歷記錄,提出幾點疑問:1、沒有搶救記錄;2、腦栓是怎樣形成的;3、沒作死亡鑑定;4、腰穿刺結果沒有;5.沒有會診記錄。而據一知道內情的公安酒後吐真言:賀秀玲是在3月10日晚8點死亡,即醫院在死亡時間上造假。面對鐵證如山的證據,徐承本認為煙台公安610、看守所、毓璜頂醫院共同參與了對賀秀玲的迫害,並於去年7月4日上書胡錦濤溫家寶。

下面圖片為山東省煙台市毓璜頂醫院的診斷書面文件:






以下是賀秀玲的丈夫向有關方面要求追究煙台市芝罘區610、看守所害死賀秀玲一案的信。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國際追查組織:

中國政府胡錦濤主席,溫家寶總理:

中國最高檢察院:

法輪功學員賀秀玲被煙台芝罘區610迫害致死一事,煙台公安局610找我多次談話,我提出了要求追究煙台市芝罘區公安局610迫害賀秀玲致死的要求。

一、起訴

煙台市芝罘區610頭目李文光、劉國堯,看守所頭目張福田,他們身為公安執法人員,不是遵照法律執行公務,而是以權代法,知法犯法,違背憲法賦予公民上訪、言論、信仰自由的權利,採用酷刑、刑訊逼供、綁架關押等手段,將法輪功學員賀秀玲迫害致死。應當還法律以公道,將賀秀玲迫害致死的主要責任人李文光、劉國堯、張福田等繩之以法。

二、賠償請求

1. 要求煙台市芝罘區610、看守所長期關押迫害賀秀玲致死賠償60萬元。
2. 要求煙台市芝罘區公安局、看守所賠償受害人賀秀玲父母養老生活費30萬元。
3. 要求煙台市芝罘區610、看守所賠償其家人、親屬精神損失費10萬元。

三、賠償事實和理由

賀秀玲因堅修法輪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維護自己的信仰,何罪之有?然而煙台市芝罘區公安局610正邪善惡不分,以權代法,在2003年8月底,將賀秀玲、侯樹風、丘文娟、周樹春、隋淑梅等人非法綁架,強迫洗腦,並進行酷刑折磨和刑訊逼供,手段殘忍。2004年3月11日,賀秀玲被迫害致死。死亡地點是煙台毓璜項醫院。

以上事件為什麼至今得不到公正的解決?以上組織、中國政府主席胡錦濤、溫家寶總理,本人要求追究煙台市芝罘區公安局610、李文光、劉國堯、張福田迫害賀秀玲致死一案。

四、要求必須開庭審理此案。

五、法輪大法學員參加庭審,保證大法學員人身安全。

六、賠禮道歉、恢復名譽。

七、允許法輪大法學員為賀秀玲開追悼會。

八、在與煙台市芝罘區610交談中,煙台市公安局要求本人寫出申請,要求最低省司法部門重新鑒定賀秀玲迫害致死一案。當時也沒有考慮過多,寫了這一條。現在本人認為重新鑒定應由檢察機關來執行,應當先開庭審理。煙台公安局現提出了醫院有沒有責任的問題,我講抓人也不是醫院抓的,賀秀玲是被看守所送進醫院的。有責任應當公安局與醫院交涉,這一切都應早日開庭,在法庭上由檢察機關來執行。

法輪大法學員 徐承本

煙台市芝罘區 XXX XXX
200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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