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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經部抽驗萬聖節玩具 逾半標示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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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二十五日電)10月31日是西洋萬聖節,台灣近年流行在萬聖節舉辦奇裝異服裝扮活動,市面充斥各類應景商品。不過,經濟部抽驗62件市售萬聖節商品,發現逾5成標示不清,另有2件遷移性重金屬含量過高、1件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已要求業者立即改善或回收商品。

為了避免劣質或標示不清的商品傷害消費者健康,經濟部公告自今年8月1日起將節慶玩具等商品納入應檢驗品目,產品須經檢驗合格並貼有商品檢驗標識才能出廠或進口。

萬聖節即將到來,經濟部抽驗市售62件萬聖節商品,其中60件屬於應施檢驗玩具,包括面具、巫婆帽、披風、掃把、皇冠、武器、貼紙彩飾、恐怖玩偶等,另外2件為非屬應施檢驗商品的南瓜糖果盒。

經濟部商業司、標準檢驗局及中部辦公室今天公布抽驗結果,在62件抽驗萬聖節商品中,33件未依商品標示法或國家標準確實標示,其中以欠缺中文標示最多,共有27件;其次是未標示適用年齡,共計6件。

經濟部檢驗發現,2件商品遷移性重金屬含量過高,有安全上的疑慮,其中1件是8月1日列檢前自中國進口的巫婆帽,遷移性鉛含量達209ppm,遠超過國家標準規定的90ppm;另1件也是自中國進口的彈力紙捲條,遷移性鉛及鉻含量分別為891ppm及169ppm,較國家標準規定的90ppm及60ppm高出甚多。

此外,經濟部抽驗直接與皮膚接觸的織物商品14件,檢驗發現游離甲醛含量均符合75ppm上限規定,但其中1件天使披肩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檢驗結果不合格。

對於標示不合格的商品,經濟部表示,已函請地方立即依商品標示法第15條規定,要求製造商或進口商限期改正,並依同法第16條要求販賣業者限期停止陳列販賣,如果屆期仍不改正,將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至於驗出超量遷移性重金屬的商品,標準檢驗局要求經銷商立即下架交由進口商回收,日後將加強檢驗自中國進口玩具;另一方面,由於現行應施檢驗玩具的安全標準並未規定可遷移性螢光物質項目,經濟部依法不能處分,標準檢驗局勸導業者先將含可遷移性螢光物質的商品下架,交由進口商回收。

經濟部呼籲民眾,千萬不要購買標示不清的商品,應選購經過檢驗合格貼有商品檢驗標識的商品,以保障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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