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282) 法律允許 B-2 轉成 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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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二百八十二﹕我是以B-2入境的女孩兒. 我有個讀 F-1 博士的男友。我們還沒有結婚的打算。我們想知道如何著手以下的申請﹕

1) 我應該或我可以用B-2入境美國後同我男友註冊結婚然後再將身份轉成F-2 嗎﹖ 在我入境後結婚會不會有問題﹖
2) 因為我將隨他在紐約學習﹐我想找份工作﹐我聽說會很難申請到H-1B 因為我是用B-2入境的。
3) 如果我在大陸, 而在美國有公司願意為我申請H-1B的話﹐這樣會較容易取得H-1B嗎﹖

解答﹕你的結婚, 轉F-2的想法是正確的。但是沒有因為你是用B-2 入境就很難申請H-1B 的說法。事實上不是這樣的。

你也可以在大陸等待﹐讓僱主替你申請H-1B﹐批准後在中國申請簽証。但是2005 和 2006 年的名額都用完了﹐除非你有美國的碩士學位。所以﹐你應該用B-2 入境﹐結婚﹐然後轉成F-2﹐并等待2007年的名額. 找到H-1B的工作後申請H-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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