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主管非法協助經營權父傳子遭法院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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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南韓首爾四日法新電)南韓三星集團兩位主管被控非法協助集團經營權進行父傳子轉移,南韓地方法院今天作出有罪判決,咸信這項判決將會動搖這個南韓規模最大商業集團。

首爾中央地區法院今天表示,三星集團控股公司「三星愛寶樂園」前任總裁許泰學和現任總裁朴盧彬,被控與該集團隱晦不明經營權移轉有關的非法侵吞罪名,遭法院定罪。法院官員表示,許、朴兩名被告,分別被判處予以緩刑的三年和兩年徒刑。

檢方表示,將會提起上訴,求處更重判刑。三星集團則表示,考慮對有罪判決提起上訴。

民間團體表示,這項有罪判決令人質疑三星集團的當前所有權結構及企業治理方式。

全案焦點圍繞在一九九六年一樁股票交易,協助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將這個家族企業交棒給兒子李在鎔。

透過被告發行的可轉換債券,李在鎔以每股七千七百韓元(七點四美元)代價,購得三星愛寶樂園股票一百二十五萬股,遠低於當時股價每股八萬五千韓元。

調查人員表示,這起股票交易案讓三星愛寶樂園損失九百七十億韓元股票收入。

偵辦本案的檢察官於二○○三年十二月依侵吞罪名起訴許泰學與朴盧彬兩人,分別求處五年與三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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