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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界:依情節輕重 台灣可嘗試陪審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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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台北二十二日電)中國人權協會副理事長蘇友辰今天表示,引進國民參審制度,固然可使司法平民化,但英美陪審制度過程冗長,造成國家過重成本負擔,不過為避免官官相護,如果將死刑再審審判納入陪審制度,或許是進行平反程序的最佳選擇。

有鑑於蘇建和案延宕十四年懸而未決,司法院在今年八月完成「專家參審試行條例草案」,以便讓學有專精的專家參與司法案件審議,減少誤判。

台灣現階段是否適合引進國民參審制,擴大一般民眾參與審議司法案件?親民黨籍立委高思博(台南市)下午特別邀集多位法界人士,舉行「建立民眾參與司法審判機制」座談會,聽取意見。

蘇友辰說,美國採用陪審制度,還是無法避免死刑誤判,陪審制度能否避免錯誤,他持保留態度。尤其以目前台灣的情況,如果說案件都要遂行陪審制度,時間與人力確實要付出很大成本。

不過,蘇友辰也說,為避免官官相護,犧牲無辜的生命,將來刑事訴訟法修正時,可把死刑再審審判納入陪審制度,把事實認定交由大陪審團決定,或許這是面對司法三審定讞、涉及司法公信,展開平反程序的最佳選擇。

此外,律師林振煌發表書面意見表示,如果案件不分輕重,一律採行陪審團制度,對於司法社會資源耗費甚巨,且訴訟程序曠日廢時、也不符合人民期待,他建議對於特定案件,像是刑期在七年或十年以上者,被告可聲請陪審團參與,或許是比較可行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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