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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宗敕令禁同性戀任神職

2005-11-25 05:53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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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訊】天主教教宗本篤十六世簽署一份敕令,禁止任何有同性戀傾向者擔任羅馬天主教會神職工作。該份文告說,除了少數例外,凡是「活躍的同性戀者,有深植的同性戀傾向,或是支持所謂同性戀文化者」,皆禁止成為神父。

這份敕令同時針對不久前才發生的美國聖公會任命一位公開的同性戀神職人員為主教,鬧得沸沸揚揚的新聞。

據法新社梵蒂岡24日電,消息來源指出,新頒布的敕令只針對神學院學生、等待晉級神職人員的候選人和正式的神職人員。

這篇文告由天主教會獨立的出版社印行出版,同時在當地時間23日廣泛發給所有意大利的媒體刊登。不過,教廷的官方報紙《羅馬觀察家報》要到下星期二(29日)才會刊出這篇文章。

文章中指出,教宗已經簽署這項敕令。文中並沒有提到之前一些神職人員因涉及同性戀醜聞導致教會付出數百萬的賠償金一事。

文章中同時表示,假如有同性戀傾向的神職人員長久以來一直是教會的問題,那麼「現在必須趕快解決」。

文章中說,聖經中將同性戀行為形容為極惡,同時在教會的傳統中也是「不道德和違反自然法則」的行為。

文章攻擊那些「具有根深蒂固同性戀傾向者」是道德秩序錯亂。不過,它也強調,當有人表現出同性戀傾向時,大家「都應該表示尊重」,任何不公平的歧視反應都應該避免。

至於教廷則不能接受那些有強烈同性戀傾向,或是支持同性戀文化的人從事神職工作。有意成為神職人員者,如果在青少年時期曾經有過短暫的同性戀傾向,應向他們的指導者坦白,並經過至少3年的觀察後,才能成為正式的神職人員。

雖然教廷早在1961年即於文告中禁止同性戀者擔任神父,保守的天主教團體卻抱怨這項禁令一直受到忽視。一些自由派天主教團體則主張,神父的職務意義因為雖是同性戀但謹守獨身規範者的加入而使其內涵豐富擴大。

在本篤十六世4月獲選為教宗之前,出版他多本文集的Ignatius出版社教士費西奧說:「我認為該份文告與教廷慣常的訓示並沒有什麼不同之處,它的新意在於強調神學院不要忽視教廷的訓示。」(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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