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春龍案昭示民主法制不過是中共暴政的遮羞布

——寫在中國民主法制白皮書發表之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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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8日訊】近來中共的民主法制白皮書發表了,恰好一個民告官的案子也走到了盡頭。中國惡黨說一套做一套,草菅人命、瞞天過海卻把自己裝扮成正義的化身,其醜陋行徑實在為世人所不齒。正如《九評》所揭示的那樣,暴政是其統治人民永恆的手段,而謊言則是暴力的潤滑劑。今天它公佈的民主法制白皮書也不過是給其殘暴統治又增加一塊遮羞布而已。

今年8月份,佳木斯大法弟子吳春龍在受盡勞教所的迫害後慘死家中。一個年輕的生命無辜的死去了,其父幾經周折仍然狀告無門,他終於明白了一個道理,在邪黨的統治下,他是沒有機會為兒子申冤的,他的心徹底涼了。今天,邪黨政府卻還在光天化日之下大談其民主法制之功績,實在是不知世界上還有「羞恥」二字。

年僅29歲的吳春龍原是一名美發師,因修煉法輪功2003年11月被非法綁架,後被勞教三年。2005年3月,惡警楊春龍、劉洪光、郭剛、張乃林等將吳春龍的衣服脫光,用被單堵住他的嘴(害怕別人聽見)對吳進行暴打,電擊,打得他耳朵都聽不見了。然後將吳春龍關進小號,繼續進行折磨,致使他大小便不能自理。

其實,吳春龍被無理傷害不是這一次,用他自己的話說「已經死過好幾回了。」干警不但自己動手,還經常唆使犯人折磨吳春龍,如犯人王福用手使勁摳吳春龍的鎖骨,用毛巾沾稀屎往他的嘴裡塞。吳春龍不堪忍受這種折磨,為了抗議非人的迫害,他絕食抗議20多天。在給其野蠻灌食時,由於嘔吐,吳春龍竟吐出白色藥片,他被折磨得精神恍惚,骨瘦如柴。4月底,勞教所為推卸責任,將奄奄一息的吳春龍送回家。就是這樣,勞教所還不放過他,指使派出所警察繼續對吳春龍威逼、恐嚇,終於使他精神崩潰,離開了人世。

吳春龍在勞教所受到的酷刑、虐待都有證人可以做證。他的父親吳永祥看著兒子悲慘的死去,實在嚥不下這口氣。自古殺人償命,他就是再沒文化,也懂得這個道理,他不相信兒子的冤死就沒有說理的地方。於是他開始托朋友四處請律師。奇怪的是跑遍了全市幾十家律師事務所,竟然沒有一個律師敢受理。有些善良的律師深表同情,告訴他不是不接,是中央有令,法輪功的案子不能接。哪一個號稱「法制」的國家會有這種荒唐的命令?律師還告訴他,做屍檢也是暗箱操作,驗屍官都是聽命於上面的,讓怎麼寫就得怎麼寫,否則飯碗不保。

儘管吳永祥不懂得甚麼法律條文,但他有一點是清楚的,他講,我兒子被抓走時是一個健康的活蹦亂跳的人,送回來時卻是一個氣息奄奄、精神恍惚、不能進食的殘人,這不就是最有力的證據嗎?

於是,吳永祥請人寫了訴狀。2005年10月8日來到向陽區法院,法院以勞教所不在其管轄區為由不予受理。爾後他又到郊區法院,接待人員看了訴狀接了下來。這時吳永祥的心裏燃起了一絲希望。然而幾天後他又被告知,法輪功的案子經請示市610,答覆是不能受理,他的最後一點希望破滅了。

吳春龍訴訟案被拒絕絕非個案,遍及全國的凡是涉及法輪功的案件,公、檢、法都無權自主受理,必須聽命於這個「610辦公室」。法院是否受理案件要由一個超越國家法律體系和政府體制之外的黨務組織來決定真是咄咄怪事,而「610辦公室」的存在卻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它在向中共體制內所有機構下達命令時,大多是靠口頭通知,不許有錄音、錄像甚至文字記錄。這種臨時專政機構,正是中共歷來無法無天的慣用伎倆。在眾多的法輪功修煉者面前,民主法制何在?如何體現?其實,610的存在本身就已經撕破了中共所謂的「民主法制」面紗,暴露了它那殘暴、欺騙的流氓本性。

吳永祥為了打這場官司,將兒子的屍體停放了整整兩個月,每天的停屍費60元,這使本來就度日艱難、以蹬三輪車謀生的他耗盡了錢財,結果還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他所經歷的一切使他明白了一個道理,在中共邪黨的統治下他永遠無法為兒子伸冤。中共的法律不是為了懲惡揚善,法院也不過就是一個用來裝飾「以法治國」的門面而已,都是為了維護其暴政統治的工具。就像剛剛發表的民主法制白皮書一樣,是用來給人看的,掩蓋其獨裁殘暴的本質才是白皮書發表的真實意義所在。中國人民在中共獨裁的專制體制下,就像那漫長的黑夜一樣,是看不到希望的,對其抱有的任何幻想只會使自己一次次的受騙上當。只有拋棄對中共惡黨的任何幻想,看透其殘暴、嗜血的流氓本性,遠離惡黨,我們每個人和我們的中華民族才有光明和希望。(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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