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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死6歲女 狠母二審仍判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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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孫友廉/台北報導〕高等法院昨天上午宣判兩件家暴案,其中女子林秀儀只因為不滿女兒尿床,竟與同居人高明誠共同凌虐女兒致死,犯行令人髮指,兩人都被判刑11年;另賴珗欽涉及殺害中國籍前妻,合議庭判他徒刑10年2個月;兩案皆可上訴。

羈押中的被告高明誠到庭聆判,手不時轉動佛珠串,合議庭雖撤銷原判決,不過只更動部分犯罪事實,仍判處與一審相同的刑度。

認定高嫌非自首

高明誠得知判決結果表示,他有自首應減刑,但合議庭認為,全案是醫院發現女童傷勢,主動通報家暴中心,案子到警局時,高某只承認管教女童,沒打傷女童,因此認定高某非自首。

被告高明誠、林秀儀於94年3月中旬,由於年僅6歲多的女童常尿床,不時在台北市武成街住家,持棍毆打女童,直到同月底,高明誠替女童洗澡,女童終因為多處傷口感染,併發早期支氣管肺泡肺炎,而敗血性休克,高明誠雖將女童送醫急救,但仍不治;事後經鑑定,女童共受有頭、顎、肩胛、背、腹、腿等多處傷害。

殺妻男 判10年2月

另賴珗欽不滿中國籍前妻蘇梅芳拿了分手費10多萬元、玉佩,卻未依約返中,93年8月下旬,賴某跑去北縣「堵」到蘇女,強拉蘇女至附近的體育館談判,兩人一言不合,賴某持刀殺死蘇女後,隨即自戕但未死。

傅小弟喪葬費 前槍擊要犯買單

段樹文捐8萬元

〔記者謝武雄/中壢報導〕上月27日桃園縣楊梅鎮3歲男童傅俊祥遭刺青凌虐致死案,由於無人善後屍體一直冰存,直到曾經是十大槍擊要犯的段樹文出面表示願支付全部喪葬費用,才讓男童終可入土為安。

這件震驚全國的案子是傅童的媽媽傅美桂於9月17日因毒品案入獄,她將傅童託給友人張志任照顧,沒想到張志任拿傅童作為刺青的實驗品,在其全身上下刺青或動輒毆打傅童,導致傅童腦部出血死亡。

案發後,段樹文從媒體獲悉傅童善後無人料理,乃私下委託順天禮儀公司協助處理,並計畫在14日火化下葬。昨天靈堂趕工佈置妥當後,業者羅世杰通知傅童外祖母前來中壢巿通天殯儀館上香。

男童外婆感謝

昨天下午3點傅童的外祖母到了靈堂,她和從未謀面的孫子在這個場合相遇,不禁哭得涕泗縱橫,希望孫子在另一個世界活得快樂,別再受凌虐了。

傅童外祖母提到,她自己在相框工廠工作,月薪只有1萬7千多元,本身沒有能力處理傅童後事,她很感謝社會大眾幫忙。

羅世杰表示,傅童的靈堂昨天設立後,許多路過的民眾或警員看到了都慷慨解囊,如今捐款達15萬元,由於全部喪葬費用約8萬元,在段樹文出面表示要全額支助後問題迎刃而解。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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