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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護士指其性騷擾涉誹謗 法院判徐木泉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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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三日電)曾因打錯針造成院內新生嬰兒死亡引起關注的台北縣北城婦幼醫院,院長徐木泉在九十三年七月被一家週刊報導,指他涉嫌對院內護士性騷擾,徐木泉認報導不實,控告護士及撰文記者等五人加重誹謗,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週刊報導經合理查證且確信為真實,判決徐木泉敗訴。

本案是因北城醫院林姓護士向同在北城醫院任職的丈夫謝姓科長反應,指徐木泉在職場範圍內,對自己毛手毛腳,且北城醫院內尚有其他護士與行政人員曾有類似反應,謝姓科長因此通知媒體記者採訪,由林姓及另兩名黃姓、陳姓護士出面接受訪問。

三名護士均向媒體指述徐木泉有毛手毛腳的行為,令她們感到心理不舒服而有被性騷擾的感覺,週刊認為徐木泉性騷擾部屬應為真實,因此撰文揭發徐木泉的行徑,徐木泉認為報導不實,向法院提起自訴。

法院合議庭審理期間,傳喚曾向週刊陳述遭性騷擾的黃姓與陳姓護士作證,但兩人卻改口,否認徐木泉曾對她們毛手毛腳,法院調閱電話紀錄及記者採訪錄音帶譯文後,對黃、陳兩名護士的證詞可信度存疑,採信週刊方面的說法。

合議庭審理認為,週刊對該則報導採訪始末,有清楚交待,已善盡求證及平衡報導要求,且徐木泉身為公眾人物,是否有性騷擾為可受公評之事,認為週刊報導並無誹謗故意,因此判決徐木泉敗訴。

此外,當時週刊記者請北城醫院林姓護士持數位攝影機偷拍徐木泉與其他護士互動情形一事,徐木泉認為已觸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合議庭認為,林姓護士等人並非「無故」偷拍,也判決林姓護士等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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