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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告护士指其性骚扰涉诽谤 法院判徐木泉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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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月3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陈舜协台北三日电)曾因打错针造成院内新生婴儿死亡引起关注的台北县北城妇幼医院,院长徐木泉在九十三年七月被一家周刊报导,指他涉嫌对院内护士性骚扰,徐木泉认报导不实,控告护士及撰文记者等五人加重诽谤,台北地方法院认为,周刊报导经合理查证且确信为真实,判决徐木泉败诉。

本案是因北城医院林姓护士向同在北城医院任职的丈夫谢姓科长反应,指徐木泉在职场范围内,对自己毛手毛脚,且北城医院内尚有其他护士与行政人员曾有类似反应,谢姓科长因此通知媒体记者采访,由林姓及另两名黄姓、陈姓护士出面接受访问。

三名护士均向媒体指述徐木泉有毛手毛脚的行为,令她们感到心理不舒服而有被性骚扰的感觉,周刊认为徐木泉性骚扰部属应为真实,因此撰文揭发徐木泉的行径,徐木泉认为报导不实,向法院提起自诉。

法院合议庭审理期间,传唤曾向周刊陈述遭性骚扰的黄姓与陈姓护士作证,但两人却改口,否认徐木泉曾对她们毛手毛脚,法院调阅电话纪录及记者采访录音带译文后,对黄、陈两名护士的证词可信度存疑,采信周刊方面的说法。

合议庭审理认为,周刊对该则报导采访始末,有清楚交待,已善尽求证及平衡报导要求,且徐木泉身为公众人物,是否有性骚扰为可受公评之事,认为周刊报导并无诽谤故意,因此判决徐木泉败诉。

此外,当时周刊记者请北城医院林姓护士持数位摄影机偷拍徐木泉与其他护士互动情形一事,徐木泉认为已触犯刑法妨害秘密罪,合议庭认为,林姓护士等人并非“无故”偷拍,也判决林姓护士等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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