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金管会扩大金保法适用 融资租赁纳管9/15增至38家

金管会。资料照。(宋碧龙/大纪元)
人气: 8
【字号】    
   标签: tags: , , , ,

【大纪元2026年07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谢苡柔台湾台北报导)金管会持续扩大融资租赁业监理范围,近日预告第3阶段将中泰租赁、台湾欧力士等12家融资租赁公司纳入《金融消费者保护法》适用对象,预计9月15日生效,届时3阶段合计纳管38家公司。金管会表示,下一步将鼓励承作类似融资业务的业者加入租赁公会,接受相关监理规范。

金管会2025年起分3阶段,将台北市租赁商业同业公会会员、从事自然人应收账款收买、分期付款买卖或具类似融资性质业务的业者纳入金保法。第1阶段已于2025年9月15日将中租、裕融、和润及日盛台骏等4大上市集团旗下13家公司纳管;第2阶段则于今年3月15日将台新大安租赁、中信资融等13家金融机构转投资业者纳入。

金管会法律事务处处长林志宪表示,第3阶段纳管12家公司,包括中泰租赁、台湾欧力士、远银国际租赁、台湾宾士资融等业者,并于今年9月15日生效,完成后适用金保法的融资租赁公司将达38家。第4阶段将鼓励其他承作自然人分期付款、应收账款收买或类似融资业务的融资租赁业者主动加入租赁公会,接受纳管。

金管会指出,目前已将适用金保法的融资租赁业者名单公告于金管会及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网站,地方政府消保单位也鼓励民众优先与适用金保法的业者往来。

依规定,纳管业者须揭露年利率及总费用年百分率(APR),融资金额不得逾越交易标的物价值,并须确保广告招揽及债务催收符合规范,以降低资讯不对称及过度融资风险。

金管会指出,依金融消费评议中心统计,自2025年9月中至今年6月底,融资租赁相关申诉共163件,多数已获处理,仅9件进入评议程序。消费争议以解约及商品与服务瑕疵衍生纠纷为主,过去备受关注的利率揭露不透明、超额融资争议已非主要申诉类型。◇

责任编辑:昌英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