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31日訊】(大紀元記者謝苡柔台灣台北報導)金管會持續擴大融資租賃業監理範圍,近日預告第3階段將中泰租賃、台灣歐力士等12家融資租賃公司納入《金融消費者保護法》適用對象,預計9月15日生效,屆時3階段合計納管38家公司。金管會表示,下一步將鼓勵承作類似融資業務的業者加入租賃公會,接受相關監理規範。
金管會2025年起分3階段,將台北市租賃商業同業公會會員、從事自然人應收帳款收買、分期付款買賣或具類似融資性質業務的業者納入金保法。第1階段已於2025年9月15日將中租、裕融、和潤及日盛台駿等4大上市集團旗下13家公司納管;第2階段則於今年3月15日將台新大安租賃、中信資融等13家金融機構轉投資業者納入。
金管會法律事務處處長林志憲表示,第3階段納管12家公司,包括中泰租賃、台灣歐力士、遠銀國際租賃、台灣賓士資融等業者,並於今年9月15日生效,完成後適用金保法的融資租賃公司將達38家。第4階段將鼓勵其他承作自然人分期付款、應收帳款收買或類似融資業務的融資租賃業者主動加入租賃公會,接受納管。
金管會指出,目前已將適用金保法的融資租賃業者名單公告於金管會及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網站,地方政府消保單位也鼓勵民眾優先與適用金保法的業者往來。
依規定,納管業者須揭露年利率及總費用年百分率(APR),融資金額不得逾越交易標的物價值,並須確保廣告招攬及債務催收符合規範,以降低資訊不對稱及過度融資風險。
金管會指出,依金融消費評議中心統計,自2025年9月中至今年6月底,融資租賃相關申訴共163件,多數已獲處理,僅9件進入評議程序。消費爭議以解約及商品與服務瑕疵衍生糾紛為主,過去備受關注的利率揭露不透明、超額融資爭議已非主要申訴類型。◇
責任編輯:昌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