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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屋主搞破壞 法拍屋變廢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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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杜怡靜、阮怡瑜╱彰化報導〕彰化縣溪湖鎮商人施建名去年花費五百多萬元標下舊濁水溪旁一處法拍工廠,不料,還背負債務的拍賣者竟花費一、二十萬元請來怪手搞破壞,施建名見狀簡直傻眼拒絕點交,要法官主持公道,他估計,重建至少要花三百萬元,讓他直呼購買法拍屋實在沒保障!

這處位於舊濁水溪畔二林鎮挖仔段的廠房,由一棟水泥屋及一棟鐵皮屋相連構成,建物四周有空地及圍牆,建物面積為三百多坪,前後的土地面積加起來約有六百多坪。但這二棟高約十公尺的廠房,現在卻有如廢墟般殘破不堪,除廠房外圍道路被挖出長十多公尺、寬四公尺、深達三公尺大溝外,廠房的西側外牆旁也被挖出一道大溝,地基明顯遭破壞,而二棟建物的隔牆,也被挖出大小不一的洞,地面滿佈羽毛及磚頭。

施建名說,去年四月間,他以五百多萬元的價格標下這處法拍屋,起初經營羽毛製品的曾姓拍賣者希望施建名再轉賣給她,但因為該處建物屬於違建,依法不得私下買賣,必須透過銀行拍賣,才能保有建物,但施建名不願造成信譽受損,故婉拒對方的要求。

曾姓拍賣者只好要求施建名延後點交時間,施建名好意將點交時間延至今年二月一日,不料一月底經過該處時,發現該廠房竟然變成大危樓,居民說,曾姓拍賣者日前聘請怪手大挖特挖,氣憤不已的施建名拒絕點交,他說,對方太過份,他將採取法律行動。

施建名說,現在最擔心的是,廠房前的馬路也被挖出大溝,目前土地的所有人正是他,萬一有人跌落受傷,他可吃不完兜著走。

法界人士表示,只要尚未完成點交,原屋主確實不會吃上毀損罪的官司;但得標者卻可以向原屋主提出民事求償,因房屋雖尚未完成點交,但產權已經移轉,破壞房屋已對得標者造成損害,得標者可向破壞房屋的原屋主求償。過去曾有蔡姓男子因友人欠他債務,而將一棟房屋交給他作抵押,但該房屋又因原屋主的其他債務遭拍賣,蔡某為阻止得標者進住該屋,涉嫌放火燒房子,最後被彰化地院依公共危險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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