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中國新實施宗教事務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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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5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黎堡2005年3月14日國會報導)一組專家對美國國會屬下的一個委員會說,中國這個月初開始實施的“宗教事務條例”可能會給予宗教團體更大的活動空間,但是新條例並沒有放鬆對宗教的總體控制。

中國新的“宗教事務條例”三月一號正式生效。這是中國對宗教事務實行管制的首個綜合性法規。

*韓林:有可喜變化*

曾在美國國務院擔任中國問題分析工作多年的韓林(Carol Lee Hamrin)對美國國會暨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說,跟舊的管理條例相比,新的條例出現了一些可喜的變化。韓林說:“有關的管理條例出現了一種可以觀察到的趨勢,那就是國家正在逐漸退出對宗教具體事務的管制,並傾向於對宗教實行總體監督,給那些經政府批准的宗教協會更大的自主權。”

目前在喬治·梅森大學從事教研工作的韓林說,新的“宗教事務條例”在綜合性和透明度方面都比過去的法規前進了一步。

韓林說:“這些條例最受人歡迎的地方是中國顯然有意降低地方行政官員在執行宗教法的時候武斷和濫用職權的可能性。假如在全國範圍內展開的新條例培訓活動不僅包括警察、也包括宗教協會的官員和法律官員的話,那麼這項新法規可能會產生一些積極效果。”

不過,韓林對國會暨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說,中國實行新的“宗教事務條例”並不是為了保護公民的宗教自由權,而是迫於國內外的各種壓力,給予宗教團體一定的活動空間。與此同時,中國政府意識到政府給公民提供的社會福利越來越少,而宗教團體能為社會公益事業發揮重要作用。

*斯碧格:不是在保護宗教信仰自由*

總部設在紐約的“人權觀察”亞洲部資深研究員斯碧格女士認為,從這個意義上說,新的“宗教事務條例”為中國繼續推行限制宗教自由的政策提供了一個吸引人的包裝。

斯碧格說:“我認為中國政府希望借新的條例打下一種基礎,以便宗教團體能提供政府不能提供的各種社會公益服務,包括醫院、診所、老人院等等。但我覺得,中國領導人試圖通過這些管理條例把宗教信仰和宗教活動從宗教團體從事的這些日常瑣事中進一步孤立起來。 這決不是在保護人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

不過專家們說,不管中國政府的意圖何在,新的“宗教事務條例”將為宗教人士努力爭取自己的權益提供新的工具。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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