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5日訊】在大陸連小小村官也知道利用手中權力開辟“生財”之道。村官斂財門路可謂五花八門,如借批地做文章、公款辦私事等等。
據檢察日報報道,近幾年農村的集體上訪問題,很大一部分是因為村官貪污、挪用公款和以權謀私問題引發的。農村村官們的聚財渠道可謂五花八門,主要有如下幾種:
虛報招待費。據悉,一些村的招待費單據很少用正式發票,多數是用一些普通紙張甚至煙盒紙“自制”的“土發票”,其中的報銷數額可以任意填寫,這使貪污公款有了空子可鑽。
私分返還款。在村裡完成鄉鎮交給的征收農業稅、特產稅等工作任務後,鄉鎮往往會拿出一部分資金“獎勵”返還給村組織。於是一些村干部就把這一“集體財產”私下分掉。
撈取工程款。一些經濟比較好或處於城鄉結合部的村,村官們通過興建養老院、學校、廠房等工程,變相貪污工程款或收受賄賂。
用公款辦私事。有的村官家用開支和禮尚往來不願自己掏腰包支付,就打起村裡公款的主意,達到變相貪污的目的。
圍繞“批”字做文章。某些村官利用手中有批租土地和批房基地的權利,大做文章,借權“索錢”,中飽私囊。
變賣或“承包”集體財產肥己。為了增加集體收入,有些村變賣或承包了一些集體財產,村官就借此機會在賬上大做手腳,將集體財產裝入個人腰包,來滿足自己的貪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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