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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要求 一口果凍 一週內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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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王乙徹╱綜合報導〕台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要求業者一週內將所有一口果凍下架,否則將向法院提起不作為訴訟,強制業者停止販售產品,確保幼童的安全。華元盛香珍集團由製造商成偉食品表示,去年底已開始針對小圓形果凍進行換貨,沒有下架的問題。

消基會董事長李鳳翱強調,果凍噎死人事件頻傳後,美國十分積極地進行管制,該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 )甚至要求球形果凍直徑須大於一點七五吋(約四點四五公分 );非球形或不規則果凍則大於一點二五吋(約三點一八公分 ),而南韓、紐澳、加拿大、巴拿馬等國立刻跟進。

李鳳翱指出,我國從八十七年發生三起果凍噎死人事件,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產品設計有瑕疵,業者就應負起責任,立刻下架回收,中央及地方政府依法也必須下令回收。

上週傳出一口果凍噎死意外,消基會立即召開記者會提出呼籲,不料盛香珍以大幅報紙版面刊登廣告,指果凍產品進行全面改良,也符合消基會檢驗標準,消基會昨天澄清,從來未曾發表任何檢驗合乎標準的報告,業者誤導消費者的行為,已涉嫌違反公平交易法,消基會將向公平會檢舉,並要求業者立即停止廣告刊登。

盛香珍小果凍製造商成偉食品業務部經理吳建文表示,政府未對食品大小制定任何規範,自從該公司購得盛香珍商標後,反覆參考消基會民國八十八年的檢驗報告,與九十三年於網站公佈的測試報告,並參考美國FDA容器規範,做為果凍尺寸修改依據,修正後的果凍,對角超過四點五公分,無法一口吞食。

吳建文說:「成偉去年底開始針對小圓形果凍進行換貨,包括量販店、超商等大型通路,至少完成八、九成產品換售,將持續與傳統雜貨店換回舊品,沒有下架的問題,民眾若仍舊買到小的圓形果凍,也可以跟該公司換新產品。」

至於刊登廣告聲明盛香珍果凍符合消基會檢驗標準,吳建文表示,消基會的確沒有針對該公司產品進行檢驗,但成偉反覆參考國內外檢測方法,且重視消基會檢測機制,依照相關檢測方式設計新產品,以符合相關規定,才會做出這樣的啟事,可能是雙方對於文字有誤會,考慮更改聲明啟事。

同業:大小不是問題 吃法最重要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小孩吃迷你果凍噎死事件,由美國陸續傳到南韓、中國,國內果凍生產大廠吉利高和盛香珍食品均已暫停生產直徑三點一公分以下、內含蒟蒻成分的迷你果凍,部份業者表示,市面上可以一口吞食的食品滿街都是,果凍的大小並不是問題,問題在於使用者對果凍的認知。

以生產「晶晶」果凍聞名的吉利高公司總經理陳綿凱表示,直徑三點一公分、重量十六公克以下、內含蒟蒻成分的迷你果凍,過去是吉利高的銷售主力,每年可創造數千萬元的營收,高佔吉利高年營收的三至四成。

但繼美國傳出迷你果凍噎死人事件後,去年10月南韓又傳出多起小孩吃果凍噎死事件,南韓並下令暫停進口迷你果凍,當時吉利高就下定決心,將暫停生產迷你果凍,改以重量三十八公克的心型果凍替代。

無獨有偶,飽受果凍噎死事件之擾的盛香珍,去年底也決定跟進,暫停生產迷你果凍,所有在量販店、便利商店和超市熱賣的迷你果凍,逐步回收,改賣直徑四點五公分以上的果凍。

至於其它競爭同業是否跟進暫停生產迷你果凍,高達七成果凍主攻外銷市場的正茂食品表示,台灣果凍在九十年外銷高峰期時,年出口值高達兩千八百萬美元,高佔食品出口量的兩成,其中迷你果凍又高佔果凍外銷至少五成。

正茂食品說:「果凍噎死事件日本也發生過,但並未禁售含蒟蒻成分的迷你果凍,因日本沒有消費者認為含蒟蒻成分的迷你果凍適合餵小孩,吃果凍噎到和吃魚丸噎到的危險性是一樣的,端賴食用者是否以正確的方法食用,如果業者貿然因少數孩童吃迷你果凍噎死,而暫停生產迷你果凍,有點因噎廢食,況且以大小來衡量食用的危險性,等於是市面上可以一口吞食的魚丸和巧克力等產品,都要跟著暫停銷售。』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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