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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基會要求下架 盛香珍:已不生產一口果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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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二十九日電)果凍再傳噎死幼童事件,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要求有危險的果凍應立即下架、回收,否則將對廠商提起訴訟;對此,購得「盛香珍」商標生產果凍的成偉食品公司強調,早已不再銷售可一口吞食的果凍,目前產品均符合安全要求。

盛香珍果凍上週再度傳出果凍噎死上海台商幼女的意外,消基會今天特地召開記者會提出呼籲,要求廠商應立即下架、並回收直徑約三公分的圓杯型一口果凍,否則將提出不作為訴訟,請法院禁止販售。

成偉食品公司業務經理吳建文強調,自二00四年十二月後,盛香珍品牌果凍即不在台灣銷售直徑三公分以下的果凍,修正後的方型果凍產品對角更達四點五公分,無法一口吞食,需分二次以上食用。

他說,盛香珍果凍除了依照消基會先前公布的二份測試報告的要求標準改進外,更參考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 (FDA)的容器規範,在型狀大小上作了修正,並加註「兒童及老人食用時,請以湯匙分段進食」及「五歲以下嬰幼兒請勿食用」等警語。

吳建文表示,國內目前並無相關規範果凍尺寸的法令,但盛香珍仍自發性地參考美國標準改進,並全面在去年底對國內大型量販店、超商、超市所販售的一口果凍進行換貨、回收動作,如果消基會連在美國都已可合法販售的四點五公分果凍,都要求下架的話,將令合法業者無所適從。

他說,身為製造廠商絕對不規避責任,但也希望消費者能很細心去關心嬰幼兒的安全,因為有些事件並非食物本身有問題,而是不正確的餵食方法,果凍產品並非流質食品,而三歲以下、咀嚼功能尚未成熟的嬰幼兒,根本不應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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