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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3條件公布 工商團體盼化為轉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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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八日電)針對中國人大審議反分裂法披露以「非和平方式」遏止台獨三條件,台灣工商團體今天表示,中國通過反分裂法顯然已勢在必行,但盼為兩岸人民未來,技術上應盡量善意調整,而且,這個危機,相對也可能是台灣方面的轉機,可趁這個機會與中國進行協商。

備受矚目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今天上午正式送交中國全國人大審議,中國全國人大副委員長王兆國在會中報告指出,若台灣以任何形式任何名義從中國完全分裂出去、導致台灣獨立的重大突發事件、和平統一的條件完全喪失條件成立,則「國家得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

所謂非和平方式「是在和平統一的努力完全無效的情況下,不得已作出的最後選擇」。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完全是針對「台獨」分裂勢力,決不是針對台灣同胞,且採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並組織實施時,會盡最大可能保護台灣平民和在台灣的外國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其他正當權益,減少損失;同時,依法保護台灣同胞在中國其他地區的權利和利益。

對於上述反分裂法的內容,一直嘗試擔任兩岸溝通對話橋樑、也是日前過年包機成功推手的工商建研會秘書長王調軍認為,中國反分裂法「是一定通過的」。因為中國內部同樣有比較激烈的鷹派人士,如同台灣的台獨人士一樣,中國也得面對來自內部的壓力。

不過,反分裂法從一開始迄今,可以明顯看出用詞上一直在做調整,王調軍說,「語氣非常的軟」,例如「非和平方式」代替武力,以及就算非和平手段也會盡可能保障台灣人民安全等,可以看出對岸也已經盡量在做退讓。

王調軍指出,政府應該利用這個機會,化危機為轉機,因為無論如何,反分裂法就是一個「棒子」,給了棒子後,總是比較不好意思不給紅蘿蔔,政府此時應好好的想清楚,台灣現在需要什麼,例如國際空間等等,都可以趁此機會與對岸進行協商。

全國商業總會發言人陳正毅也認為,中國通過反分裂法是勢在必行,因為對台使命不能避免要法制化。不過,去年底反分裂法消息出現迄今,由於爭議不斷,所以,中國一直在海外說明,強調反分裂法只是針對台獨。

陳正毅表示,無論如何,反分裂法還是傷害台灣人民的感情,以及對國際社會造成疑懼。所以,他認為,既然無法阻擋反分裂法,中國還是可以在通過該項法案之際,盡量表現出和平意涵與態度,避免啟發敵意,例如在技術上,可以將實施的時程往後挪,讓反分裂法作為一種政治上的宣誓,好讓台灣人民能夠願意相信之中的善意成份。

陳正毅說,兩岸自過年包機成功以來,氣氛從對抗轉為緩和,這種氣氛,相信是兩岸政府與人民所期望的。他希望,中國政府在處理反分裂法的走向時,能以兩岸人民未來的長遠福祉為依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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