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13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湖北一名男子被枉判殺死妻子,服刑十一年後妻子重回家中,周三獲京山縣法院裁定無罪,當庭釋放。
冤獄主角佘祥林的代理律師表示,會提出包括精神賠償、傷殘等賠償最少一千萬元,申請最快也要等到4月廿3日。
佘祥林的妻子十一年前離家出走,但執法部門指他殺妻,判監十五年,但他的妻子較早前重返家中。
燕趙都市報稱,當時審辦佘祥林冤案的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部門的涉案人員現已被停職,可能面對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