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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冤狱十一年男子始获释

2005-04-14 02:58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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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3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湖北一名男子被枉判杀死妻子,服刑十一年后妻子重回家中,周三获京山县法院裁定无罪,当庭释放。

冤狱主角佘祥林的代理律师表示,会提出包括精神赔偿、伤残等赔偿最少一千万元,申请最快也要等到4月廿3日。

佘祥林的妻子十一年前离家出走,但执法部门指他杀妻,判监十五年,但他的妻子较早前重返家中。

燕赵都市报称,当时审办佘祥林冤案的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涉案人员现已被停职,可能面对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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