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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宋訪中 台灣各界輿論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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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自強台北二十四日電)國民黨主席連戰、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即將訪問中國,前總統李登輝批評兩人登陸是聯共賣台行為;部分法界人士認為應遵守法律規定,並強調中國甫制定完成反分裂法,政治人物在這一敏感時機訪問中國,應考量其中利弊得失,並配合政府政策,共同維護國家安全。

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最近前往中國訪問,達成十點共識,已被民眾舉發,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正積極偵辦中,承辦檢察官會依有關事實與掌握證據,依法偵辦;尊重司法,讓檢察官有獨立辦案空間,則是目前多數檢察官最基本想法。

儘管律師及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對連宋訪問中國各有不同看法,不過,部分律師認為,即使連宋兩人與中國舉行會談,問題的最核心關鍵應考量與中國會談的主題及所達成的協議,究竟是否對台灣公權力行使產生了重大影響,可能才是一個比較有意義話題,而非從政治口水層面進行唇槍舌戰,反無助於實際問題的解決。

一位長期推動司法改革的律師認為,以高科技輸出為例,包括美國與歐洲等國家都列為禁止輸出項目,這些所謂的高科技都禁止輸入中國,有些國家也以中國人權不佳為由,禁止對中國輸出高科技技術,因此,政治人物如果前往中國訪問,去碰觸這些屬於國家安全項目議題,即使與中國達成任何協議,台灣方面也認為沒有任何效力。

換句話說,台灣面對與中國的「特殊國與國關係」敏感時刻,也面臨了國家競爭力提升關鍵,政治人物由於言行舉止都受到媒體高度關注,如果沒有獲得法律上授權,是無法與外國尤其是中國達成任何具有法律效力的協議。

這位律師表示,先前江丙坤前往中國訪問,與對岸達成十點共識,是否達到法律上的合約或協約地步,在目前沒有看到有書面資料前,仍很難論斷,檢方目前的調查動作也在釐清法律責任歸屬,至於執政黨方面,則應用政治語言去反對,避免讓其他政治人物有無謂的反彈。

澄社社長洪裕宏接受記者訪問指出,政治人物無論在朝或在野,都要符合法律規範,並符合民主程序,政治人物如果訪問中國並協議任何事情,在有涉及公權力時,就必須獲得政府授權,否則就是觸法。

銘傳大學教授陳耀祥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規定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與中國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涉及對台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機關、團體為任何形式的合作行為,由於解釋空間很大,會連結不少的法律效果。

法界人士說,連宋目前已是平民身分,只要符合法律規定,就可出訪中國,如果要觸及涉有公權力議題,獲得政府授權則是必要條件,這也是最近媒體報導關注的最重要關鍵。另外,中國最近才通過反分裂法,國際社會對此正大加批評之際,台灣政治人物在此一時機訪問中國,是否會影響台灣國際視聽,則是法界人士另一個思考面向。

總統府秘書長游鍚(方方土)多次強調,台灣絕不希望兩岸關係後退,只要中國有善意、誠意,就應立即展開政府對政府之間的溝通,才能真正有效促進兩岸交流,如果中國跳過執政黨,只與在野黨溝通,不只台灣內部會有不同意見,國際社會也會有不同意見。94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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