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變更勞退提繳率 調整生效日往前推1年2次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五日電)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選擇新制的勞工調整退休金提繳率,一年內以兩次為限,不少勞工誤以為一年期間指一月到十二月,台灣行政院勞委會說,所謂一年兩次是依調整生效日往前推算一年期間,調整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勞退新制今年七月上路後,選擇新制的勞工,可在零到百分之六的範圍內選擇自行提繳的比率,勞工可能因經濟寬裕與否變更提繳率,為避免造成作業繁複,勞退條例規定,勞工退休金提繳率調整,自通知的次月一日生效,一年內調整退休金提繳率,以兩次為限。

舉例來說,勞工在九十五年十月二日申報調整提繳率,調整生效日期為九十五年十一月一日,勞工可以往前推算一年,自九十四年十二月一日至九十五年十一月一日期間,申報提繳調整次數,不得超過兩次。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