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當局一再無理拒絕 真相展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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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澳門報導) 自99年7.20 法輪功遭受江澤民集團血腥鎮壓以來,迄今已有2,000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迫害致死,為早日結束這場非法鎮壓,澳門法輪功學員以和平的理智的方式向世人講述被迫害的真相,然而他們的正義行為卻一再受到澳門當局的不公平對待。如被監視、跟蹤、查証、拍照、非法入屋搜查、強行拘留等非法行為,警方並以莫須有的“阻街”罪禁止他們擺放真相圖片,只准將圖片掛在身上 。

為了維護他們合法權益,根據澳門法律第二/九三/M 號五月十七日所頒佈的公民享有集會權和示威權,他們於2005年5月9日和5 月17日先後兩次向民政總署遞交「集會及圖片展示申請(告知)書」。他們在第一次向民署申請集會和圖片展的日期為5 月13日至5 月19日,也提供了三個地址供民署選擇。然而澳門民署於11日回信答覆,不予批准。原因是一個地方不合適,另兩個地方則已安排了其他活動。


然而之後幾天的情況是,其中的一個地點大三巴牌坊,據民署說是安排進行公民教育宣傳活動,但這活動,只不過是在牌坊的右側(西面)一角撐了一把遮陽傘,放了一張小桌子及一些小冊子。整個大三巴牌坊面積有近千平方米,而法輪功學員申請的是在牌坊的左側(東面)攏放圖片,只需約三平方米就夠了(有圖片證明)。


第二次他們於5月 17日再度到民署遞交「集會及圖片展示告示書」,活動日期為5 月21日至5 月27日,地點為大三巴牌坊左側一角或其他位置。澳門民政總署依然漠視他們的陳述和合法要求,再次以同一個理由–大三巴牌坊已安排公民教育宣傳推廣活動來拒絕他們的申請。而現場,自5月 23日迄今,連原撐的太陽傘及小桌子也不見了,空無一人一物。對此不合法律,違背情理的做法法輪功學員覺得深表遺憾並表示仍會一如既往的繼續申請,維護合法的公民權益。

法輪功學員並再次奉勸澳門民政總署及警方有關人員,要看清形勢,分清善惡,毋趨炎附勢跟隨中共起舞;在工作範圍內善待法輪功;用善心選擇一個美好的未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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