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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擬屠宰草案 防廢棄肉品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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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中維台北四日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預告「屠宰作業準則」草案,明定家畜禽屠宰場應依規定實施微生物污染抽驗,並採取管制措施防止廢棄屠體及內臟污染生產肉品或非法流供食用,以確保國人食肉安全。

  農委會表示,最近病死豬非法流用問題引起關注,農委會依據畜牧法規定研擬「屠宰作業準則」草案,規範家畜禽屠宰作業方式,民眾如果對草案內容有意見,可將建議意見送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

  「屠宰作業準則」草案規定,屠宰場應依規定實施微生物污染抽驗,確保所生產的屠體及內臟適合供人食用。

  根據草案,屠宰場每天作業前,應接受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查核,確認屠宰場建築、設施及設備經過適當維護及妥善清洗消毒,沒有污染屠體與內臟之虞,當日屠宰肉品也不可以受前次屠宰所遺留的殘物污染。

  草案並規定,家畜禽屠宰作業應符合人道屠宰及肉品衛生考量,繫留欄及走道應減少可能造成動物疼痛的突出尖銳物品及其他不必要的障礙,並應裝設運輸走道及趕畜斜坡專用地板,供家畜禽自然站立;繫留欄中應提供動物飲水,並提供充足空間讓須在繫留欄過夜的動物可以躺下。

  此外,家畜屠宰前應儘量避免使用電擊棒驅趕,使用交流電的電擊棒電壓應降低至50伏特以下,不得使用鋒利、尖銳或可能造成動物痛苦的器物驅趕動物,避免造成動物不安。

  草案規定,屠宰場應在每月10日前將上月實際屠宰作業時間、屠宰頭數結算等紀錄以及下月預定屠宰作業時間、屠宰頭數等資料報中央主管機關或授權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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