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反駁議員指人大就特首任期釋法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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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倖嫚香港八日電)針對有立法會議員公開指責政府就特首任期尋求人大釋法,是不按照基本法辦事,港府今天發表強烈反駁,並表示會致力進一步開放零七年特首及零八年立法會選舉產生辦法。

港府發言人強烈反駁今天立法會議員余若薇在香港電台的「給香港的信」節目上指出,特區政府就行政長官任期尋求人大釋法,是不按照「基本法」辦事的看法。政府發言人強調,行政長官擁有憲制上的職權,為有效執行「基本法」,向國務院提交報告,提請人大常委就「基本法」相關條文作出解釋。

發言人指出,「基本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行政長官是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首長,代表香港特別行政區。特首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對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別行政區負責。「基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行政長官負責執行「基本法」和依照「基本法」適用於香港特區的其他法律。

  發言人又說,由於行政長官擁有這些憲制上的職權,若署理(任理)行政長官認為為有效執行「基本法」須解釋「基本法」,那麼署理行政長官向大陸國務院提交報告,建議提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相關條文作出解釋,是合法合憲的做法。

發言人強調,根據國家憲法及「基本法」,人大常委會有憲制權力對「基本法」作出解釋,這是香港特區憲制架構的重要部分。

至於政制發展,發言人表示,政府會致力進一步開放零七及零八年的行政長官及立法會選舉,由政務司司長領導的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正在諮詢公眾人士對兩個產生辦法可以修改的地方的意見,預計下半年推出政制檢討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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