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韋登忠:報告文學 第九章 公民權利(下)

【大紀元6月17日訊】 Ⅲ 納稅人的權利

選舉

納稅人的首要權利就是選舉權。納稅人是國家的股東,國家的錢就是股東的錢,就是納稅人的錢。管理者們幹得好就繼續幹,幹不好就應該下臺,其人選應由股東即選民來決定。對國家管理,選民有責任,國家的財富,選民應能得到公平地分配。這是公理,這是人類之價值。而我們的政府並設把納稅人當成股東、當成公民,而只是當成雇傭,當成臣民。這幫人把那幫人趕走或消滅,他們就成了統治者,天下的臣民掌握在地們手裏,由他們操縱,老百姓的權利就成為被賦予的而不是本來擁有的,既然是被賦予的,想給就給,不想給就不給。雇傭、臣民不是股東,沒有權利把管理者拉下臺,對管理者的所作所為要麼聽之任之,要麼離開這個公司,離開這個國家。

年滿十八歲的沒有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中國公民都有選舉權,有了選舉權就能盡可能地保護其本擁有的權利,然而中國人對”選舉權”常常嗤之以鼻。在法律法規與執行狀況不相符的眾多領域中,中國的選舉法與選舉的實際狀況不相符是最典型的,因為真正的民主選舉是專制政府最恐懼的。如果中國中央政府給予基層組織即縣級、鄉鎮級、村級真正的民主選舉,由選民直接投票,看不出這種選舉對共產黨的一黨統治會有什麼威脅,可是選民直接投票的目前僅限於村級。如果沒有新聞自由,農民看不到報紙,看不到電視,奢望農民直接投國家領導人的票肯定不切合實際,然而鄉長鎮長、縣長(以及地區專員)這些基層官員的業績對於農民來說沒有電視,沒有報紙他們也清楚,二十世紀末的中國,這些基層官員已經有足夠的條件由選民直接選舉產生。

人們都知道中國的民主是假民主,如果說中國在民主化的道路上一點進展都沒有也是過激之言。帶有一點民主氣息的村級民主選舉也可以推廣到鄉級、縣級,一直往上推,從總的趨勢看,中國的民主確實在進步,如果照這樣發展下去半個世紀或一個世以後中國的選民們才能享有真正的民主選舉權利,不知這樣的民主進程有何意義?”中央搞的是假選舉,我們地方為何要搞真的民主選舉”。

某縣人大副主任準備競選縣人大主任,並且希望很大,地區級選舉委員會(組織部)想要的是另一個人,對他說要麼你放棄競選,要麼選不上後副主任都給你抹掉,他只好退出。吳不是縣組織部考查的鄉長候選人,他與組織部派下去搞選舉工作的同鄉梁及副鄉長候選人韋、某校長劉一起商議推舉吳為鄉長候選人。於是他們去遊說選民代表,允諾幫某村修路、幫某寨拉電等等,吳被選上鄉長,韋選上副鄉長。因不符合縣委縣人大及組織部的意圖,四人都被以破壞選舉罪判處緩刑,他們都上訴至中院,並找老鄉又花錢,被中院判無罪。官肯定是丟了,雖然無罪,老百姓並不同情”想當官,活該”!因為人民已習慣假民主,真正的民主倒使人感到莫明其妙,”沒有一樣不是假的”。至於被政府炫耀的村級選舉,有些地方連選幾次都不合意就強行任命,有些是到了換屆時也不進行投票。政府不講要換,農民也懶得去問。雖然是農民直接選舉,有時卻是”代表”選舉,村長事先找好幾個”代表”幫村民簽名,一個組一百多張選票只是由一、兩個人代簽,並且是等額而非差額選舉,只有上級指定的候選人,”選不選一個樣”。這是中國的”民主集中制”式的民主選舉。

該做的不做

每一個農民都有他自己的或是身邊的人們的故事,這些故事猶如恒河沙數,其中有許多是牢騷故事。一旦打開話匣子,就像潘朵拉盒子,飛出的是滿腹怨恨。金礦老闆在水池邊洗澡,肥皂水倒流回水池,村民們講他幾句,他反而越來越凶。剛從駕訓班回來的小孟和幾個年輕小夥上前威脅他,如果不交500元罰款,就把水池洗乾淨。村民們走後,老闆拿了300元給他們,後又到鎮派出所告狀。小孟被以敲詐勒索罪關進看守所。小孟的父親在外面托關係,找熟人,花了一些錢,被關兩個多月後釋放。

小孟的故事很多,他的牢騷話正是許許多多農民的心裏話。每當提到鎮政府、鎮黨委或是派出所、法庭……的那些人,他總是要握緊拳頭:”金礦老闆有政府作後臺,要了農戶的土地有時不給錢,有時只給一點錢作意思,把農戶的桐籽樹、茶油樹砍掉又不賠償”。”鎮裏的那幾個頭目他們的親戚、他們的兄弟、姐妹,混一個初中畢業,什麼屁事都不懂,也在土管所、稅務所、計畫辦……上班”。”他們下村去收超生款、農業稅時那種凶相,恨不得把他們吃掉”。”農業款、扶貧款、無息貸款這些本來要給農民的,款到了鎮裏就被他們幾姨媽分光,有的拿去開礦入股、有的拿去請人喂羊子、有的拿去做生意”。”他們拿了國家的錢,可是農民請他們辦事他們不理不踩,就象你欠他八輩子帳一樣”……小孟似的牢騷話並不新鮮,他的想法卻讓人驚奇:”這個國家太黑暗,香港最好不要回來,我寧願讓英國人來統治,我們的日子會好得多”。小孟是農民的縮影,他憎恨的對象只是與他們接觸的小品官,也許品位愈大的官,他們吃得愈多。他以為壞人去當了官,並不知道實事上是當了官才變壞的。並不是穿黑衣服的人進了染缸才使染缸變黑,而是染缸本來是黑的,誰進去都會被染黑。

國家的錢就是納稅人的錢,也是農民的錢。拿了工資就應該替百姓辦事。可是你請他們辦事就象欠他八輩子帳。任何一個階層其地位都比農民高,農民求他們辦事,想幫就幫,不想幫對他們又沒什麼影響,工資沒少得一分,提幹又常常不以你替農民辦了多少事作為衡量,更不用說你不幫農民辦事就會受到什麼黨紀政紀處分。某鄉兩位農民因田邊地界糾紛反映到鄉政府幾年不解決,兩家衝突升級,兩個老頭一個砍一個,都因傷勢太重而死亡,鄉領導因此寫書面檢查。這類寫書面檢查的處分就象你走在路上被一顆隕石擊中而死那樣少見。

經濟建設是中心,倘若政府各部門在幫農民解決糾紛時收取受理費如土地糾紛,有報酬的勞動,公務員應該比較積極。只是這受理費交給單位而非個人,他們又不是私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農民們為了辦事常常要花一些錢,暗地裏送給經辦人、負責人一些錢物,這在縣級及縣級以上部門太平常,在鄉鎮級一般的小事原來送錢物不多,現在也流行起來,尤其是派出所、法庭。鄉鎮各部門的公務員們與農民較熟悉,行賄受賄又擔心會走漏風聲,有些人寧願不去貪那小錢,也有人大貓小貓都亂揀。在這個社會裏,不敢貪錢的人不一定替你辦事,而敢貪錢的人只要你找到錢又拿得出手,他會盡力的,你還得感謝他做了好事。有時候因為對方的欲望大,即使你破費了,他還要故意拖延。如某派出所所長有人報案,只要給他錢,他處理案子就很快,不給他錢或是根本就想不到給他錢,你的案子他就拖到你不想告為止,要是有人為了考學校,只要花錢,他連夜都幫你把戶口改好。同事的妻弟以全縣第四名的成績錄取中師,因報名的年齡與戶口名簿上不一致,唯恐以後出麻煩,得到錄取通知書後同事才去找派出所的同學,他們很坦然:”交300元,改就是了”。為了照顧面子,代之以請一桌300元的酒菜,事情辦完,他們還想去OK廳,同事不敢奉陪,搭拉煤車回學校。在這一章I部分敍述的離婚案中,陸的幾斤幹魚花了五、六十元,太小氣了,她被折磨得焦頭爛額,等了近一年。如果要到營業所貸款或是你要辦的事是可能賺錢的,你非破費不可。工資是國家發給我的,是我讀書時拼命才考取學校得以分配,是我的親戚拉我一把才得,你不給我好處,幹嘛要為你做事?責任那玩意兒誰還想去提它。

農民與農民之間常有一些糾紛,”有事找政府”,公務員們不是置之不理就是一拖再拖或是不公正的、草率的處理。鄉鎮幹部與農民太接近,不是與這個是親戚就是與那個是朋友,或者他與上司有某種關係,有某種後臺,或者他已破費,如果他本是贏家那很好處理,要是他本沒有理由,你怎樣處理,要麼不公正處理,要麼得罪親朋好友,或是惹惱有權勢的人,要麼把吃進肚裏的酒肉吐出來,最好的方法就是—不處理。公正無私、敢說敢做的鄉鎮幹部不多。即使象司法機關那樣有回避制度,也沒多大意思。無論在鄉鎮還是在縣城、專區,中國的”熟人鏈效應”使你難以擺脫那藤藤網網。倘若是農民與政府或是與某權勢人物有糾紛,上級政府直至中央政府即使干預也不一定有結果,司法機關也不想去碰,只好讓它拖十年二十年,這一屆縣長、省長換了等下一屆縣長、省長,下一屆又再等下一屆。

許多農民沒住在公路邊,鄉鎮、縣級的一般公務員也沒資格隨時使用公家車輛。除了家住鄉村的鄉幹部時常有鍛煉的機會外,住在城裏的幹部們要走兩、三個小時的山路他們不情願,對於女同志更是要命的事情。農民的事情也不都是比較簡單的事,有些棘手的事怎樣解決都不好,先到哪一家哪一寨,就在那兒吃飯,吃了飯後處理也會有些偏,不吃飯可不行。在家門口開會都要到館子裏幹一頓,更何況到鄉下辦事勞累了半天。以前的幹部下鄉,哪一家都想要他們去吃飯,那時的幹部不挑剔,就象一般的客人,有什麼吃什麼,現在時代不同,幹部們因公下鄉,並非每個人都挑剔,農民們還是唯恐招待不周。生活水平提高了,提高的程度不一樣,雞肉鴨肉幹部們視同農民們的白菜豆腐,許多農民還很貧窮。不管是派出所、法庭下去辦案還是土管所、林業站、政府各部門下去辦事,一頓飯理所當然。事情越大,職位越高,或是住在縣城的幹部,費用就越大,專區級幹部連面都見不著,熊掌燕窩他們也不來吃。表弟的寨子與鄰村有幾十畝荒地糾紛,他們已集資交了受理費,土管局有一位熟人要了點小錢幫寫材料並答應下來解決,三月份反映,他們又去問了好幾次,新年已過,沒幾天地就到99年3月,沒有人下來解決。”過年後你們再去問”,”趕場天倒是可以去問,可是現在大家都不願集資去買那酒肉。一條狗要花200元,煙、酒還有其他雜七雜八至少要花300塊,他們還擔心顯得太小氣,準備去買蛇,那更貴,哪一家都承但不起”。一頓飯就相當於300多斤大米,也就是一個農民一年的糧食,”他們也只來三、四個人,吃不了那麼多,不過桌面上不擺不行啊”剩下的是自己吃,可農民沒有錢提高消費水平。”為了這頓飯,我們幾個苦惱得很,有些人打算把受理費拿回來,去與那個寨子打架,誰打贏誰要”。許多悲劇因此而生。

政府各機關雖然沒幫農民做多少事,他們也沒閑著,有些人”忙得很”。領導忙出差、忙開會、忙赴宴,下屬忙寫報告、寫材料,做的大多不是沒有意義就是負效益的事。中院審理某一盜竊集團案,案犯21人,判決書列印143份,21個被告人21份,各級政府及公安機關、司法機關都要判決書也不過二、三十份,這一百多份除列印、裝訂還要送達、還要審閱。這麼多份判決散落到各級政府和民間,要是有人寄一份複印件到國外,誰能查出是誰洩露的”國家機密”,每一個環節都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

某村有土地糾紛,反映到政府數十次,96年他們第一次得到政府的處理結果。乙方不服,請土管局某位工作人員吃飯,他重新寫報告上交縣府,又下文。甲方不服,請求縣府重新審議,縣府再下文。乙方又準備告到法院,此事不知何日了結。一個小小的土地糾紛處理意見,每一次都要列印四、五十份,不知花了多少精力和時間,並且那工作人員的一餐飯又使政府重來一次,並引起連鎖反應。當我問甲方:”你們是幾時告的狀”?他們說:”已經是十年前了、幾個組集資加起來萬元以上,還打了幾次架”。攪過來攪過去,怪不得大家都忙得恨。

處理一般的小事都那麼耗時間、耗精力、耗錢財,要是政府準備搞工程、搞企業、搞專案、搞工廠,那更嚇人。要召開無數次會議,要籌組一班人馬,成立一個委員會,制訂各式各樣計畫,進行評估進行考查,全民動員,佈置任務,貸款數百萬。一年半載錢花完了,這個企業虧本,那個工廠倒閉,其他的項目流產。國家的錢,一個分一點,分光了還呆著幹什麼,幫國家掙錢自己賺不了多少,要搞自己去搞。納稅人的錢,國民的財富就這樣分配,就這樣被浪費。錢並非要流到國外去,還是分給中國公民,還是在中國境內使用,物質不滅,只是有人分多、有人分少,該分的卻沒有得到。勞力、資源被浪費掉了,正如拿錢請人把山下的石頭扛上山再滾下山,然後再扛上山又再滾下山那樣產生負效益,衣服磨破了,腳打泡了,嗓子喊啞了,可並沒帶來什麼益處。扛石頭的人汗流浹背沒爭幾個錢,站在一旁喊叫的人倒是賺了一大筆,每個人都很忙。

亂貪 領了國家的工資,更確切地說是拿了納稅人的錢,就應該為納稅人做點事,可是該做的沒做多少,不該做的做了很多。亂貪、亂要、亂幹。

貪污腐敗是當今中國人最頭痛的社會現狀之一。89年以前,人們視之如同洪水猛獸,詛咒它,89年以後,它已經演化為一種惡文化、惡習俗,人們還在詛咒它,可國民都已不同程度地捲入。貪污、挪用、詐騙、糟蹋納稅人的錢使少數人從中得利,多數人卻失掉他們應該得到的東西。公款的濫用養成惡習,請客送禮成了怪胎文化,老百姓很難超脫俗世的煩惱,”每辦一件事,不是請吃飯就要送東西,有苦難言啊”!腐化是一個很龐大的題目。這裏所要談的僅限於縣級以下的腐化。越往下越低級越原始,數目也越小,可是與農民的聯繫越密切,越讓人痛恨。

每一年的初中新生招生,C縣一中是全縣教學質量最好的學校,大約招新生300多名,也即全縣總新生人數的五分之一,其中有100多名是計畫外招生。這一類學生主要是城裏的或是鄉鎮的那些父母親都有工作的成績未上線的學生,他們有錢也有關係。縣城還有兩所質量較好的私立學校,收費比鄉鎮中學要高,學生來源主要是鄉鎮那些父親有工作,母親在家務農或做小生意的家庭子女,以及村幹部,出門做生意賺了錢的農民子女;其他學生就在附近的鄉鎮中學就讀;家庭困難的學生不是在小學就是在初中就已失學,界線很明顯,城裏家庭裏的彩電、冰箱、地毯、VCD等是日常用品,鄉村人要低檔得多,有平房,有電視也算是很富裕的家庭了。當你走進每個村每個寨,最好的那幾幢房子不是男主人在外面工作就是村幹部家,八九不離十。在國家部門供職的人每月的工資只是300多元,他們總有別的賺錢方法,村幹部們每月只有二、三十元的補貼,他們也有辦法。有些人勤勞能幹,鄉親們信任他,富了起來才當村幹部。而有些人通過一些手段當了村幹部,當上村幹部他就富了起來。

某村二百多戶人家,高壓電拉了好幾年,300多塊錢的黑白電視還不到10台,村長是第一家有電視的農戶。他有後臺,沒有人敢惹。有一外嫁的婦女背小孩回娘家,村長給她講:”這裏計劃生育搞很嚴,工作隊已到鄉政府(原來的公社、已併入某鎮),你拿300元給我,我去和他們疏通關係,否則他們一到罰你一,兩千你也沒辦法,年輕婦女不得不給村長300元。一個多星期後,村長得知那婦女要回去,他走一個多小時趕到鎮上追上那婦女:”工作隊不放過你,你再拿150元給我去請他們吃飯才行”,婦女又只好掏出150元,不知道這嫁到遠方的婦女哪一年才敢回來看望她的父母。村長敲了這450元,寨裏人所共知。

村長帶了兩個姑娘到廣西去賣,其中一個已成家,她丈夫到派出所去告,可是他並沒告村長拐賣,而是告妻子嫁到廣西犯重婚罪,派出所沒受理。另一姑娘村長已賣得四千多元。姑娘與其結婚的小夥回娘家時拿來兩千元作養育費,姑娘剛走,村長馬上去問那家人:”你姑娘是我介紹的,兩千塊錢我應得一半”,村長又得一千元。幾個月後,姑娘的弟弟到廣西,才知道其姐夫又寄了一千多元錢來給娘家維修房子,這錢早已被村長和郵電所的朋友瓜分,隨同寄來的信也化為灰燼。姑娘家與村長家相隔不遠,又屬一個家族,自認倒楣,從沒想到要去告,別人無義,他有情。”告狀”?面子實在過不去也不知道怎樣告,要是告不翻,村長安然無恙,自己可能會遭殃。有些兄弟之間都相互算計,何況只是鄰居、家族,錢才是最、最重要的。弱肉強食,無論是動物世界還是人類都不缺少。

沒有親眼目睹,沒去親自調查,沒有眾多人的相互印證,你難以瞭解農民的貧窮,難以理解他們的落後,難於相信他們是如此懦弱,不知道他們是怎樣想的。村幹部不是國家工作人員,只相當於農民,他們想通過非正常渠道賺錢的機會不多。他們還是各有各的門路,殊途同歸,都比大夥富一點。只要和老鄉們在一起閒聊,提到村幹部,農民們說村幹部好話的極少,雖然村幹部要比鄉鎮幹部好一些,他們做的那些惡事,貪的那些小利也會使農民們覺得太不公平。我們的時代被扭歪了,農民與村幹部本都是無產階級,現在一個罵一個。

王七十年代初到東北去當兵,轉成自願兵在南京當工人。回家探親幾次,與其妻拿了3000塊錢到郵電儲蓄所去存。96年新年過後返回單位時把存摺帶走,去了不久,他失蹤了。經多方尋找沒有下落,一定是在返回途中出了意外。半年多,王妻到郵電所去問那錢,因為郵電所經管儲蓄的人是本寨人,他說:”底單沒找到,可能是王自己已把錢領走”。丈夫死了,還有個婆婆,在那窮地方3000塊錢是一筆巨大的數目,她不知所措,回去找親戚想辦法。明知道郵電所的本寨人想吞掉那筆錢,王的堂弟到縣城找熟人,熟人也想不出好辦法,堂弟又不敢去縣郵局查,幸好他還機靈,從縣城返回時在郵電所門口下車,郵電所的那兩個人問時,堂弟說他是到縣郵局去查那3000塊錢,轉身就走。作賊心虛,郵電所當天請人通知王家說底單已找到,叫他們去領錢。只要有賺錢的機會,誰願意放棄?良心、道德價值幾許?鄉、鎮雖小,五臟俱全,工商所、稅務所、派出所、法庭、黨委,每個單位、每個人都挖空心思去賺錢,不管白道黑道。要是上面有什麼扶貧款之類的應該扶持農民,也正如小孟所說的:”都被他們幾姨媽分光了”。利用職權貸款不犯法,一個人去貪污、挪用會犯法,要是集體貪污、挪用,不僅不犯法,下屬對領導還尊敬備至呢。

某鎮政府和黨委把教師的烤火費、獎金”借”去幾年都不還,教師們已經忘記了,其實他們”借”的又何止這筆錢呢?有一次他們”借”錢出了馬糞,他們把收上來的電視收視費三萬多元吃光了,縣廣播電視局卻不怕鎮政府鎮黨委,他們立即停止該鎮的電視播放權,不知道領導們又去哪兒借,一個多月後該鎮的電視才得以轉播。本該拿給農民的錢你隨便要,農民們不會知道的,可去貪電視收視費、太笨在笨!窮地方的鄉鎮領導自有苦衷,無論你從農民那兒怎樣刮,無奈沒有多少油可榨。可是縣級各機關的領導們每個月都要下來,每月來幾次,鄉鎮各機關大會小會不斷,不可能不吃飯啊。那些視察、檢查、驗收更不能怠慢。每個領導到縣、到地區出差:”我請他們吃了頓便飯,花了點錢”,雖然並沒請吃飯,搞一張假髮票就可以報銷。所以,只要手裏有錢或是能借到錢,用了再說,不管是救災款還是教育款,反正那些都有帳可查,我只得吃,沒揣一分進包裏,集體貪污挪用又不犯法。你不下來,你不通知叫我上去開會,我怎麼會去挪用錢請你吃飯?這是上級領導逼他們做的。並且你抓了大魚,他只揪了一隻蝦,還要追究就太過份了。

村幹部想的是幾千,鄉鎮幹部想的是幾萬,到了縣裏就是數十萬上百萬元。至於再往上直至中央,那已經超出常人的想像力。

幾年前與某君閒聊,談到政府官員貸款數百上千萬元拿去開工廠、辦企業,沒多久就倒閉,我說那是一種騙錢術,他說:”其實每個人都想把廠搞好,成功了就成大企業家,倒閉了就被罵是騙錢”。他說的有道理,只是用自己的錢去投資,他會小心得多。沒多久後該君也想當企業家。他從農業銀行貸款58萬元去修一個塗料廠,不知這個廠在本地會有什麼現實可行性。買了一些設備,修了幾間水泥磚、石棉瓦小廠房,兩年過去了,鐵門裏面除了茅草幾乎沒有人煙。農行催款時他說:”現在沒有流動資金,要能還貸,除非你們再貸給我40萬元”。

某縣政府搞一個黃果項目,從農行裏貸了兩百萬,幾年後錢花光了,黃果沒有收益,主任被免職,新來的主任不管舊帳。免職的專案主任說:”我已被免職,那款與我沒關係,再說那是政府領導擔保,我只是專案法人代表,不是法人,要錢你們去問政府”。即使他就是法人,他也還不起。這兩百萬要是貸給農民去發展,每家貸一千,也可以貸給兩千家農戶,絕不可能兩千家農戶都還不起,倘若都失敗了,你也可以象往常的催款方式一樣去拉農戶的牛馬作抵押。貸給農戶得不到回扣,貸給那些人回扣可多呢,此類事太多太多。

某村民到地區去反映其權利被侵犯,地區政府叫他回來找縣政府,並讓他順便帶一封信到縣政府。村民把信拆開拿去複印,把這張”國家機密”的複印件拿給我。這是一封公民舉報信:”我們是公民,根據國家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中央及各級政府一再提倡’反腐倡嚴’搞好扶貧工作的有關指示……,我們現將以下幾個問題向領導反映,要求嚴肅查處”。

1、農村坡改梯工程款,××為什麼拿40多萬到合資水泥廠入股分紅,這是扶貧嗎?

2、’扶貧加油站’總投資50多萬每年要向扶貧辦上交6萬多所謂的’管理費’,其實是把扶貧資金拿去放高利貸,所得利息幾個人私分。

3、上級下撥的’××縣拼花木地板廠’的專項扶貧資金70萬,專款不專用,廠不辦,把款倒到外地去打黃金,滿足個人發財,置××縣的扶貧專案不顧,這合理嗎?……”。

160多萬元扶貧資金被一個小主任拿去扶富了,農民又一分貸不利。兩年過去該主任到某地當局長去了。中國抓了許多貪污犯,那只是其中很小的一部分,無論你抓多少,無論法律多麼嚴厲,這個社會讓他有許多貪污挪用詐騙的機會,他怎麼會抵擋得住錢的誘惑呢?聽說政府準備給公、檢、法提高工資,讓他們有足夠的錢而不去貪污腐敗,這既滑稽又荒唐,公、檢、法部門有能力貪污腐敗的那些人他們缺少什麼?缺少的只是”擋不住誘惑”的那種自製,什麼才算是”足夠”?欲望會膨脹,再多也填不滿。

請客送禮是中國之特色,窮鄉窮鎮的農民們現在也不得不模仿大都市的文化了。為了讓子女得到好的關照,家長要請老師吃飯,也許哪一天還要象大城市那樣給小費;為了使親人在動手術時順利進行,要先請醫生吃頓飯,每當此情此景,如果要認為是腐化的話,那麼中華民族的腐化已爛至骨髓了。它不僅是特色,而是宗教式文化。要是私人掏錢,隨他好啦,那是他的自由,其實人們都很不情願,甚至苦不甘言,但又無法超脫,這是一種強大的無形的力量在駕馭著你,苦啊!要是公款吃喝,那是在糟蹋納稅人的錢,納稅人肯定不滿,也只是發牢騷,因為除此之外無可奈何。

我很奇怪某小鎮中學門口也有一家OK廳。學生告訴我:”本地人很少進,主要是為了上面來的領導,一個月只要來一次就足夠了,有時一晚上收入達三、四千元”。某小縣城不到兩萬人口,也談不上是交通要道,大大小小竟有十多家OK廳。某位司法部門的老幹部歎氣:”現在的人們窮的窮得很、富的富得不得了,城邊的那家歌廳沾了吃公款的光,生意好的那段時間平均每天有七、八千塊錢毛收入”。以前人們送煙下館子都怕人看見,89風波以後,政府年年打腐敗,打了一個有十個正在活動,越打越多,只要有機會,他不怕你打,除了請吃喝,還要請去嫖。要盡可能地誇分納稅人的錢,就要多開幾家、幾十家OK廳那樣的高消費場所。

也許有人會說:腐敗並非全是壞事,中國的腐敗世人皆知,中國的經濟照樣發展,沒有消費就沒有生產。錢又沒有流出國門。中國人花大量大量的錢去吃喝嫖賭,倒是刺激了農民養雞養鴨的熱情,促使他們去捕蛇抓野雞;小姐們有了錢,高檔衣褲、化妝品銷量大增,刺激了那些工業的發展;老闆們賺了錢,買車買房去享受……這些生產大部分是加緊對大自然的掠奪,我們留給後代是什麼?倘若這些錢我們拿去造林,拿去改造環境,那不是少數人享受而是全民享受,也許長江洪水不會造成那麼大的災難。中國人很苦,苦的結果是讓少部分人去吃喝嫖賭,外國人既清閒,又有錢去游長城遊尼亞加拉。國民財富中多數人分小部分,少數人占大部分,當然能讓少數人過上現代化生活。老大遊山玩水,吃香喝辣,但老二、老三、老四、老五,個個起早摸黑,苦幹加巧幹,這一家子的日子無論如何都會吃飽穿暖,可要是老大不抄家,這家人早有了彩電、冰箱。

亂收在貧困地區,工廠、企業少,財政收入有一大部分來自農民上交的各種各樣的稅收。本來就沒有多少家底,自己和下屬都想貪一點,更何況那些盲目投資、公款吃喝造成的巨大浪費,致使政府的頭頭們為了各式各樣的開支而焦頭爛額。每到年關,頭頭們一車一車的特產往地區、往省裏送,以求他們慷慨解囊。一邊往上討,一邊往下榨。該給農民的不給,不該從農民那兒要的也要。中央政府站得高、看得遠,他們也要考慮到農民的利益,制訂了一些保護農民權益的政策。上樑不正不梁歪,”誰叫你們把這個社會弄成這個樣子,充斥著許多偏離正軌的惡習,我們又超脫不了”,只好亂收、亂攤、亂罰,”你們中央政府制訂的政策是否恰當還不一定呢”。在發達地區,農民的負擔也不輕,因為人的欲望會膨脹。

收錢是目的,巧立名目是手段,只要想收錢,坐在辦公室裏的人整天整天靜下來思考,大家獻計,總能找到藉口。某鄉要修政府大樓,上級撥給的款只能修兩層,鄉政府自籌資金再修一層。沒有工廠,沒有企業,只能靠從農民那兒徵稅。國家允許或是基層政府徵收過的稅全部再收一次,原來沒有的他們也發明了許多種。雞頭、鴨頭稅,每只雨毛,狗頭稅每只五毛,豬頭、牛頭、馬頭稅每頭五元,這不是屠宰稅或銷售稅而是飼養牲畜費、草料費,由鄉幹部到各村各寨雞籠鴨籠豬圈牛圈去數。還有人頭稅、耕田稅、宅其地稅、山林稅等多達幾十鍾,並且收的方式已改變,如以前的山林稅是按畝數來收,這一次是按大約有多少棵樹,有幾籠芭蕉,有幾籠竹子……

有些窮人得了救濟款、扶貧款準備修房買牛栽樹,因長時間沒有葷味,吃的欲望比任何其他的欲望強烈得多,於是剩下的錢越來越少,房子修不成,耕牛買不起,樹沒栽幾棵,這些錢是要還的,還是抑制不住亂花,何況從農民手中搜刮來的不用還的錢。黔驢技窮,要修一層房子,這五、六萬塊錢是不夠的,先吃先用再說,錢越來越少,修房子越來越沒有可能,索性花完算了。窮地方的農民可憐,政府也可憐。某鄉發生大火災,農民們滅了兩天還未滅完,鄉鎮幹部、職工和中學的師生走幾個小時去支援。滅火的人未趕到,先來的幹部叫村裏幾個幹部宰牛宰豬安排伙食,吃了飯休息到下午才去滅火。太陽要落坡就趕回,第二天吃了早餐去滅兩個小時回來午休,下午去兩、三個小時又回來。村民們說:”燒的又不是我們的森林,是國有林,天未亮我們就被叫起來去滅火,滅到中午回來煮飯吃還要被他們吼,剛放下碗就馬上去天黑盡才敢回來,他們早已吃好飯”。”他們在兩天多,殺了一頭牛、兩頭豬,還有其他的飯菜,我們連油味卻聞不到,吃去的那些錢都要我們來承擔”。”他們沒走幾天,鄉政府罰鄰近的寨子每人7塊錢,說是因為我們在火災剛開始時救火不賣力,其實這個罰款是拿去開那飯錢”。無論如何,這個幹部師生滅火大隊還是去滅了火。鄰近的某鄉那次大火把縣城好些單位的幹部職工都動員去,有許多人下了車就往山上竄,究竟火災在哪兒根本就不知道,連滅火的直升機的轟鳴聲都聽不到。他們是去春遊而非滅火,不僅有補助還有功勞,只是沒有準備,肚子餓了就只好往農戶家跑,苦了那些穿高跟鞋的太太小姐們和西裝革履的男士們。”我們本來就窮,沒有什麼菜吃,只有殺雞”,”到城裏碰上他們時,有些叫我們去他家玩,不過忙著去上班,有些人根本就認不出也許不想認我們”,”那次火災後,鄉政府又亂收我們的稅了”。無論任何一項損失,轉彎抹角都會轉移到農民頭上。

亂收亂罰有時是集體決策,有時只是個別幹部的胡作非為。某副鄉長抓計劃生育很出色,抓稅收也很有膽量。該鄉有一些荒山承包給外來戶,按鄉政府、縣政府規定,土地承包費要交給土地所有者,即村或組集體,每戶每年交100元。三年來,副鄉長把某片區近20家承包戶的土地承包費收歸鄉政府,每家收200元,有帳可查的共收取7000多元。村或組一分不給,承包戶要是想要他們開發票,他們開的是”超生款”。承包戶們一家走了又來一家,誰知道有多少家沒得發票。

中央政府沒有規定的徵收專案而你去收就可以認為是亂收,那些規定對執法部門好象沒多大意義。我問派出所一位小兄弟:”你們愛抓賭嗎”?他說:”不是經常去抓,要是有人報告有外地人來就去,本地人沒多少錢”。他很直率”抓賭與持槍搶劫沒什麼兩樣,派出所、聯防隊,有時還有政府的幹部,幾個或十幾個人把賭場團團圍住,一個一個搜身,記下名字,錢收光了,還要罰款,有時還要抓去學習班學法律幹勞動”。農村人賭錢不象城裏那樣幾個人打麻將,而是幾十個人圍在桌房,賭單賭雙,一旦被抓,搜身總能搜出好幾千。人類生性愛賭,賭絕不是好事,應該儘量制止,儘管永遠也無法杜絕;抓賭也沒有錯,誰被賦予權利抓賭,誰的腰包就脹鼓鼓。

“賭資和罰款名義上要上交,實際上都是派出所自己支配,上級機關知道下級部門能自尋財路,不必為下級的經費操心,更省許多麻煩”。”我們所裏已買了兩部摩托,準備每人有一部,抓賭是資金的主要來源,哪一個部門,哪一個人不賭錢?自己賭是合法,別人賭是非法,有時去抓賭,還是覺得良心有愧”。在鄉鎮抓賭可以得大把大把的錢,在縣城除了抓賭之外,還可以抓嫖,抓一次就可得幾萬元。錢不是目的,是手段,為了方便,你要找錢去買摩托車,要是單位裏每人有一部,那不等於是你自己的摩托車嗎?笨蛋為了買摩托去貪污去挪用,有腦筋的人是先讓單位買好,自己再使用,還不用開油錢。賺錢是為了買這買那供自己享受,如果能從單位獲取,錢就沒有用處了。

沒有錢的人他並非要去貪污,因為他有勢。有人請或是有公款去玩小姐,他不必為了享樂而去貪污;你想要的東西單位卻讓你隨便使用,誰還想去偷去盜;你想敲詐別人的錢財,只要開一張發票保管沒事;如果你想搜別人的腰包,只要有工作證,有槍,而他又恰好沒帶身份證或正在賭桌旁,收入既可觀又安全,還可以讓他第二天再拿錢來交,當然也可搞他幾拳,如果把他打死也可說是他妨礙公務;要是他是犯罪嫌疑人或計劃生育物件,你更可以放開手腳。你要是被認為代表著國家,就有很多特權。別人做是犯法,你去做是”立功”。

“八九民運”是中國腐敗現象的一個分水嶺,標誌著腐敗進入一個新時期。人們從此驚醒,中國早晚要變,在變革的前夕,誰都想趁機大撈一把,尤其是”九二南巡”後,人們更為大膽,黃道黑道一起抓。九十年代初期,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使農民怨聲載道,要是那時再來一次學潮,可能不僅是學生運動,而是一場農民革命。二十世紀的中國,辛亥革命、軍閥混戰、抗日戰爭、國共戰爭以及大躍進、文化大革命……中國已有數千萬人流血,有上億的人死亡。”忍”能夠避免流血。到了九十年代末,情形並非改變多少,只是隨著”八九民運”的遠去,運動、革命的熱情已有些減弱。

93年夏,中央政府下令取消37種農業稅,還有一些被減或修改。半年多過去,94年1月我到三個專區的好幾個縣去瞭解。每到一處,無論是在旅店、在行車途中、在農民家裏抑或走在山間小道上,只要提到收稅,老百姓牢騷滿腹、怒火沖天。在各處,我把《人民日報》上國務院關於減免農業稅的通知拿出來,儘管關於這個通知外台有許多報導,成為一時的新聞熱點,可半年過去了,與農民利益直接相關的”通知”他們幾乎一無所知。有些農民說這半年沒收,有些說有一部分還收,也有人說沒什麼改變。天高皇帝遠,收不收也不一定知道,今天不收也不能保證明天不收。有個小商販叫我把報紙送給他:”有了這張報紙,那些工商、稅務再來亂收,同他們幹架都行”。我只有一張,叫他們自己去找,在場的農民以及其他場合的農民說的都差不多,”我們找不到,農民不訂報,到鄉鎮政府他們也不會給我們看”。國務院的通知成了國家機密。農民們向我傾訴他們的委屈,傾訴他們的想法,發洩他們的怒氣,他們更希望我能為此做些什麼,我能回答他們的是:”我爭取把看到的東西寫出來,登在報上,引起政府的重視,也許會有一些改變”。這諾言沒能實現,因為一個月後我就被投進監獄悶了三年。我以為從那以後農民的處境會有所改變,結果就如前面敍述的故事。

亂壓

農民是貧窮落後的代名詞。靠種田種地要富裕很難,農民們想方設法把下一代送出頭,讓他們到城裏去生活,成為非農民。的確有許許多多的人離開祖祖輩輩耕種過的土地,這些是農民中的精英,精英被篩選出來,剩下的大部分人還是貧窮落後。他們地位低下,常常就被作為低等公民對待,其人格尊嚴被隨意侵犯。

某鄉”桔梗”專案因為買到假種子宣告破產後(農民們受騙時常發生),鄉幹部又要搞烤煙專案。政府的宣傳激動人心,什麼有專項貸款,專用肥料供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收益又如何如何等等,然後就口氣強硬,不種也得種,否則就把耕地收回。我們一行人有二十多個,現場宣傳馬上要農民掏溝,栽下去的玉米全部鏟掉,農民們聽膩了那些宣傳,可不敢違抗。那片地中有一家農戶,不知道他是怕上當故意逃避還是真的有事外出,下午回來時,被幾個鄉幹部找到,說他故意違抗,拖出來就是一頓拳腳,然後跪在路邊聽幹部訓話,那情景與審訊犯人無異,他不是犯罪嫌疑人,也不是超生對象,最多不過不想用他的土地栽煙而已,竟然受到這般對待,我有些吃驚,在場的地區、縣級工作隊員們沒有什麼反應,以為常吧。我常聽到老百姓講基層幹部惡劣的工作作風。這是少有的幾次之一,至於派出所、聯防隊、計劃生育工作隊的作為倒是很平常。

那農民雙手被反綁,準備帶到鄉政府參加法制學習班一個星期,因為那時沒有這類學習班,他被帶到鄉政府後,沒人願去管那麻煩事,天黑盡他被放回家。大多數農民沒響應政府的號召,那是件幸運事,因為響應的農戶栽烤煙都失敗了,只有幾家有些傳統手藝的人家免遭其難。貸款不到位,”技術人員”對烤煙一竅不通,也很少下村去看,烤煙肥運來了一些,都是農民自己掏錢買,勞力浪費了,錢浪費了,土地也浪費了。政府是想讓農民富裕起來,好的想法又往往砸鍋。若你是官,別人對待你時不是拍至少也很客氣,有些有人甚至恐懼,若你是農民,別人總是以下等人方式對待你。”有借有還、再借不難”,無論在世界的哪一個角落,在歷史的哪一個時期,人類都會認為這一條公理沒錯,正如一減一等於0。現代有些中國人很會借帳,從銀行裏把農業款、扶貧款、無息貸款借數十萬數百萬,開工廠辦企業,有了利潤,有些人就還債,有些人卻說要擴大規模或假稱沒利潤賴著不還;如果工廠、企業倒閉,數百萬元付儲東流。能借到那麼多錢的人不是有本事就是有些背景,催款時你還要客氣一點,並且他還會厚著臉皮說:”要我還你們的錢,你必須再借點給我”,當官的、當老闆的欠數百萬元,賴著不還,時間稍久也就不了了之,可要是農民欠政府的幾十塊錢(也許只是政府誤以為他欠帳),要債的手段令人恐懼,司法機關在強制執行民事裁決時都要比這文明得多。

八十年代中期,趙紫陽任總理期間,在貧困地區搞商品賒銷,主要是棉織物品,如棉布、棉絮、棉被、床單、蚊帳之類。人們習慣稱為”棉布賒銷”。由於基層政府宣傳不夠,有些是錯誤的宣傳,許多人不認識”賒”字也不知道”賒”字的意思,尤其是少數民族,許多人以為賒銷就是救濟,那時也未說明哪一年才收那筆錢。有些人按配給的數目領走,有些人則出於對政府一貫做法不信任不敢要,”他們嘴上說不要錢,誰知道哪一天他們又來收”。有一些農戶或是基層工作人員覺得物品的質量不算差,他們就占其親戚朋友或是那些不敢要的農戶的名額把物品領走,表上簽的名字不是得到物資的人而是配給的農戶的姓名。農民們大多是文盲,在簽名時也常常請人代簽,沒有聽說某鄉某鎮要求領物品的人按手印,即使按手印,六、七年後那手印也沒用,不可能為了幾十上百元去地區、去省公安機關驗證那究竟是誰的手印。雖然當時得到其他農戶份額的人們並不存心耍賴,可是表上簽的名字不是得到物品的人的名字無疑給以後收回賒銷款埋下地雷。幸好那時人們的思想還遠沒有現在這樣”先進”,否則亂子更大得不可想像。

92-93年,各地政府開始回收賒銷款。有些有錢的又膽小的農戶以及配給表上有自己名字的基層工作人員就按期交納;有一些有交納能力但拖著不交,”他們不是說過不要錢嗎?怎麼過了這麼多年又來收”?”看看再說,別人交我也交,別人不交我也不交”;有些人確實太窮,能拖一天算一天;有些人根本就沒有去要過那賒銷棉布,卻有通知要他們去交錢,誰願意交呢?於是政府組成討債工作隊開始強制討債,各種各樣令人不可思議的故事隨之發生。

討債工作隊一到,有錢的人看到那種氣勢立即交錢,沒有錢的人到處去借,他們早知道要交錢,可窮人借錢不容易,窮親戚們也不一定有錢借,他們也要交,火澆眉毛才知道著急。有些人借不到錢,有些人確實無能為力,牛也沒有,豬也沒喂,請求寬限幾日再想辦法,有些幹部靈活一點:”允許你下一場交,連罰款一起交”,有些是:”公事公辦”。要是債主是個人、是農民,他們會原諒,不會因幾十百把塊錢逼你賣牛賣馬,政府不一樣,你不賣他幫你賣,拉雞拉鴨有之,拉狗拉豬有之,拉牛拉馬也有,當場折價或是拉到鄉鎮政府折價賣給其他農戶。有些人東湊西借,到買主家把耕牛贖回,農民們同病相憐,至多要你開那幾天的草料費,要是沒有錢去贖或不知道買主,那耕牛就沒了,不知好多年後才買得起。計劃生育工作隊收”超生款”時,今天 收不到明天可以再來收,並且收的款常常又沒有固定的數額,他們不是拉牛拉馬拉豬拉雞就是搞破壞,討債工作隊要的帳有期限,在那期限內必須完成,所以除了拉牛拉馬外他們還會到樓上去舀籮筐裏的穀子玉米,到房前屋後去找枋子木料,或到自留地裏去砍樹。鄉鎮幹部、聯防隊等組成的討債工作隊與農民之間有一些是相互間都認識的。人究竟是性本惡還是性本善?也許這些區分本是無稽之談,我們怎麼能把全世界50億人分一部分為善人,分一部分為惡人或是10億人屬A血型性格,10億人屬0血型性格。這樣的解釋也許較容易被接受,即社會角色決定其行為(當然不排除人之個性)。誰幹得愈歹毒,完成任務愈快,就說明愈有能力,提升就愈有希望,為了完成上級下達的任務,許多變成了馬基雅弗利主義者—不擇手段。

原來本就沒有領賒銷棉布的農戶當然不願交錢,討債工作隊可不管那麼多,有證人證言都不頂用,這種時候原去冒領的人也許已經忘掉,也許不敢或不願出來承認。有些人無可奈何只有交納那冤枉錢,有些沒錢或不願交,於是會因阻礙公務而受些皮肉之苦。要是有些幹部不很積極,”我們回去查一下”,一是查不出來,二是他根本就不去查,下一次來時除了表上的數額,你還要交誤工費、抵抗費等等。石頭會從天上掉下來,自認倒毒。有一老奶獨自在家,討債隊要帳,她說她家沒有得那棉布賒稍,鄰居們也來證明,但被工作隊一吼,大家都不敢講話。工作隊去抓雞,老奶不許,工作隊於是就強制把老奶駕到鄉政府作人質。媳婦回來後哭天搶地,鄰居們說她家名字後面是50元,她跑去親戚家借錢,趕去把婆婆贖回,工作隊說:”下一場你還要交50元罰款”,她問都不敢問,也不敢不交。

我原以為沒有得到棉布的農戶也要交錢只是個別幹部工作失誤而造成,可是鄰近的縣也有類似現象發生,更不用說在C縣的各個鄉鎮。94年1月,我到近千里之外的某縣揚拱鄉去瞭解農民的一些問題,五、六個村民和我一起閒聊時也說:”我們這地方也有好幾家有那樣的事情”,”拉牛拉馬是常事,有些農戶稻田裏的穀子還沒有成熟,鄉政府就先派人去把稻穀割了,怕農戶割回家了不給”。政府與農民的關係成了敵我關係,這樣的情景讓人不禁想起日本兵佔領中原時搶收穀子的電影電視鏡頭。這些農民還告訴我:”我們這裏還有鄉政府把欠賒銷款的農戶家的老人棺材也抬走”。我不敢相信,以為他們講的是計劃生育工作隊,再問一次,他們說:”不是計劃生育,是收賒銷款”。我倒是沒有聽說因賒銷款而賣兒賣女的,這也許就是二十世紀未的中國比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的中國有了巨大進步的緣故吧。

越是落後的地方,發生的事情越讓文明世界的人們難以理解。回收賒銷款只是在貧困地區發生,前後只有一年時間,它是一次政府掀起的討債運動,就象83年和96年中國對刑事犯罪實行嚴打一樣,時間短暫。然而在這短暫的一瞬間,人們所表現出來的種種行為使人難忘。任何一件事情,只要是政府或執法機關參與,它一定轟轟烈烈。

在中國農村發生的最持久的、最引人注目的、最具爭議的、最普遍的、通常情況下人們最不易做出的,並將會載入史冊的是–計劃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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