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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的護照規定 六月二十六日開始生效

2005-06-25 19:4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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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5日報導】(中央社華盛頓二十四日法新電)美國國土安全部宣佈,來自二十七個國家的訪客自六月二十六日起,入境美國時必須使用可供機器判讀的護照,這些國家包括許多說英語的國家與歐洲國家。

美國政府是根據免簽證條款實施此一新規定。在二○○四年,約有一千五百萬名訪客根據免簽證條款入境美國。

這些國家包括歐洲聯盟的十五國,但是希臘與斯洛維尼亞以及新近加入歐洲聯盟的國家並不包括在內,此外再加上澳大利亞、紐西蘭,新加坡、日本與一些其他國家。

國土安全部在聲明中說:「自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起,任何來自這二十七個國家的旅客,必須擁有可供機器判讀的護照才能在美國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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