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大陸濟南山水集團職工的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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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訊】 2004年11月,濟南山水集團在極個別當權者的操縱下,由國有大型企業改為民營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山水集團主要當權者無視國家的法律和國企改制的政策規定及廣大職工的民主權利,採用弄虛作假、欺上壓下、強姦民意等卑鄙手段,暗箱操作企業改制,尤其是企業職工身份置換和安置方案的制定,即未廣泛聽取和徵求廣大職工意見,更未通過法定程式經職工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由於他們做賊心虛,至今“職工身份置換和安置方案“未向廣大職工公佈。更有甚者,山水集團的主要當權者,在國家三令五申,禁止經營管理者自賣自買國有產權,違法操作國有企業改制的情況下為逃避國家法律、政策的懲罰,加快違規操作企業改制的時間,自2005年 3月26日起,強迫職工簽訂改制後的無甲方單位,無合同期限,無雙方簽訂的“空白”勞動合同,當職工對其提出質疑而拒簽“空白”勞動合同時,得到的是下崗失業的懲罰。山水集團主要當權者所關心的是自己的政治地位和經濟利益,從來就沒有真正關心過職工。他們過去不把職工當人看,對他們有意見或意見不一致的幹部職工更是往死裏整,對此,山水幹部職工深有體會。我們大都是經歷過建材和山水創業、發展和改革的老職工,都為建材和山水事業的發展做出過重大貢獻。過去我們拼死拼活,流血流淚的幹,是為建材和山水發展壯大,為國家多做貢獻,為職工和自己過上富裕的日子。而我們所做的這一切,現在卻成了山水當權者撈取政治資本和個人利益的犧牲品。我們在山水受壓迫被剝削了十多年,過去我們不敢說話,是為了生存,現在我們已經失去了崗位,或以後將要失去崗位,我們不能再麻木了,不能再懦弱了,我們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並借助於論的力量,揭穿山水當權者的嘴臉和真面目,討還我們的利益和權利。

第一:強烈要求山水集團當權者,向全體職工公佈“職工身份置換和職工安置”方案,並對遲遲未公佈改方案做出明確的解釋。職工身份置換和職工安置方案,得不到三分之二的職工通過不的實施。

第二:強烈要求山水集團當權者按照濟政法[2002]19號文《關於深化國有工業企業改革的意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兌現職工經濟補償金。工齡十年之內(含十年)的職工,按每一年工齡計發一個月工資給予補償,10年以上的按每一年工齡計發1.5個月的工資給予補償,2004年濟南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1225元。山水集團在濟南市屬於經濟效益最好的企業之一,月平均工資肯定比濟南市月平均工資高出不少。

第三:強烈要求山水集團當權者按照濟南市人民政府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的規定,給予解除勞動合同一定比例的身份置換金。決不能把國家給予職工的身份置換進唄當權者個別人私吞。

第四:強烈要求山水集團當權者按照濟辦發[2001]3號檔的要求,儘快落實原建材局工作人員的公務員身份和政治、經濟待遇。

第五:強烈要求山水集團當權者,補發1990年以來的職工加班費以及欠繳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不發病保、下崗職工的工資等。

以上要求都是正當的、合理的、合法的,也都是職工應得的利益和權利,如果以上任何一個要求得不到滿意的解決,我們都不會甘休,我們將採取更加有效的手段和行為,討回公道,要回利益,直至徹底解決為止。

濟南山水集團職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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