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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權益 台內政部官員提經濟海域五執行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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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八日電)台日漁權爭議備受關注,台灣內政部地政司長張元旭今天在「台灣周邊海域情勢及對策」研討會中,提出經濟海域未來五項執行策略,包括健全國內法制、加速海域調查、加強海域巡護、蒐集國際案例,以及整備談判團隊掌握談判時機。

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委員會今天舉辦「台灣周邊海域情勢及對策」研討會,張元旭會中提出「我國專屬經濟海域劃界問題與未來執行策略」報告。

張元旭表示,海域問題有些只需台灣立法即可解決,有些則需依國際間習慣的法律或實踐案例處理;在可見的未來裡,相關機關可能有許多涉外談判的硬仗要打,需要充分準備;政府於必要時,也要營造有利的談判契機,談判團隊更要權變能力,才能保住國家權益。

張元旭並提出經濟海域五大未來執行策略,在「健全國內法制」部分,他指出,台灣海域法律體系有許多待補強之處;例如海巡署抓到人犯或扣留船隻,該往哪個單位送,或是有關罰金該由哪個機關處理等,常感到困擾,或許需要訂定類似美國海岸防衛隊或日本海上保安廳的執法規則,有效解決這些困擾。

其次是「加速海域調查」。張元旭表示,內政部正籌劃進行大陸礁層調查工作,先期研究已接近完成;內政部進一步希望能建立海域資訊交換平台,強化交流功能,進而成為一個涵蓋整個國家海域的資料整合流通系統。

第三是「加強海域巡護」。他說,行政院在九十二年核定公布中華民國第一批專屬經濟海域暫定執法線,等於向日本展示台灣維護經濟海域的企圖與決心,執法線公布後海巡人員與漁民心中各有一把尺,台灣執行嚴格則漁民稱讚,對於國家權益維護必然有幫助,適當運用還可營造談判契機,早日完成海域劃界工作。

第四為「蒐集國際案例」。張元旭表示,中華民國專屬經濟及大陸礁層法第四條規定,台灣與鄰國劃定專屬經濟海域界線須採衡平原則,但衡平原則仍不是國際習慣法;此理想雖未在公約明文化,但國際實踐上已漸有「衡平趨勢」,台灣應多蒐集研究相關案例,並運用衡平解決的手段,迂迴達成衡平原則的劃界目標。

至於「整備談判團隊,掌握談判時機」策略,他指出,專屬經濟海域劃界談判團隊必須集合法律、地理、地質、歷史、製圖、劃界技術等專業人才,除應有暢通的人才進用管道,也派員出國吸取專業知能,最好能在海洋專責機關下設立專責談判團隊,以便運用國際局勢變化,選擇有利時機進行劃界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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