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養牛私宰贈親友 老翁遭罰十萬

【大紀元6月6日報導】(據中廣新聞記者黃進恭報導)台中市警方查獲民眾私宰黃牛肉,查扣一百公斤已遭分割的新鮮牛肉,但飼主李姓老翁否認販賣,他表示是因為牛隻受傷,才會宰殺食用,動物防疫所認為飼主已觸犯[畜牧法],將處以十萬元以上罰鍰。

飼主是六十八歲的李明賢,被人檢舉他在南屯區七星南街的牛圈內,私自宰殺牛隻,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員警獲報立即和檢疫人員前往查緝,當場發現飼主李明賢已將牛身上的牛肉內臟骨頭都已分割完成,這些新鮮牛肉,總重約有一百公斤。承辦員警做了說明。

飼主極力否認私自宰殺牛隻,並說是因為一頭小牛突然跌倒,肩頸腿部受傷,擔心活不過三天,他才親自宰殺,準備分送給親友,絕對沒有從事販賣行為。

動物防疫所表示,牛隻最怕人畜共通的結核病 ,宰殺必須在屠宰地點,而且還要經由獸醫師檢驗,飼主行為明顯違反畜牧法,將處以新台幣十萬元以上罰鍰,而這些私宰牛肉,動物防疫所人員也予以全部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