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首富”張國芳案牽百名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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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日訊】張國芳在蘭州人心目中是個充滿傳奇色彩的人物。2003年10月,胡潤“中國內地百富榜”,將張國芳排爲第91名富豪,其個人財富爲9.5億元。去年5月,張因偷稅漏稅和賄賂政府官員等原因,被中紀委帶走“協助調查”。 逐查出100多名政府官員牽涉其中。而張國芳已被釋放複出。一切風波,最初肇始於號稱“甘肅首富”的張國芳案件.。

張國芳被協查 百名政府官員涉案難逃其責

據報導,張國芳是浙江東陽人,21歲時來到甘肅定西地區闖蕩,憑藉其精湛的木工手藝,他生産的“西湖牌”床墊成爲當地的暢銷貨,由此挖到了第一桶金。

十多年前他到蘭州之後,財富急劇膨脹,成爲“甘肅首富”,在張國芳的財富軌迹中,起點是建設位於蘭州市中心的國芳百盛商場。1998年4月,張國芳低價拿到了蘭州市中心地帶東方紅廣場的公益用地,並在這裏建起了商場。

蘭州市政府的初衷是,在這裏建設一座國際博覽中心,作爲蘭洽會一個永久性主會場使用。但爲何公益用地變成了張國芳的商業用地呢?報道稱,在這一膨脹過程中,“權力”對他的支援是關鍵因素。

調查表明,張國芳大多商業經營均與政府達成,其賄賂政府官員爲主要手段,利用政府官員手中的權利獲得優惠、騙免稅負的商務專案而獲利。

張國芳在蘭州的主要資産包括:蘭州最大的百貨商場國芳百盛購物廣場和其國芳置業公司旗下的房地産國芳曦華源專案及正在建設的蘭州國際博覽中心二期工程:45層高的酒店。

據知情人士透露,張由於資金緊張,蘭州博覽中心專案的前期投入多由政府承擔,而房地産專案的前期投入多以銀行貸款來解決。另蘭州市公安局提交的一份報告草案中瞭解到,1996年,張國芳涉嫌虛假註冊名爲蘭州國芳置業有限公司的中外合資企業,騙取稅收減免560余萬元。

去年5月,張因這些專案的偷稅漏稅和賄賂政府官員等原因,被中紀委帶走“協助調查”。

第一財經日報7月1日披露,甘肅省紀委常務副書記王潤康在6月23日的新聞發佈會上介紹,甘肅省去年查處了一批領導幹部大要案件。全省查出的1742起案件,涉案達2088人,其中地廳級幹部17人,縣處級幹部173人;受黨紀政紀處分1549人,其中地廳級幹部9人,縣處級幹部76人;移送司法機 關80人。

其中100多名政府官員都是由張國芳事件直接或間接牽涉出水,一省府紀委知情人士透露,用他的話說:”張國芳確實害了不少人,也怪這些官員太貪。”

神秘的舉報人

據近日甘肅省紀委通報,蘭州原市長張玉舜、原副市長楊在溪等4名地級幹部均在張國芳事件涉嫌受賄。2003年,張國芳以給張玉舜異地購房爲名,送給張25萬元人民幣。 賄賂楊在溪16萬元人民幣。

南方周末稱,就在調查的關鍵時刻,中紀委和甘肅省紀委聯合組成的調查小組,收到了一份神秘舉報材料,材料中以詳實的證據,反映了時任蘭州市委書記王軍、副市長楊在溪的違規問題,其中就涉及將蘭州市中心地帶東方紅廣場的公益用地,低價轉讓給張國芳開發國芳百盛。

由於楊在溪是主管城建、環保的副市長,在東方紅廣場用地的轉讓上,他正是具體的主管人,發揮過不小的作用,由此,2002年間楊在溪先後兩次收受張國芳6萬元、10萬元的賄賂。檢察機關查明,楊在溪4年間索賄受賄300萬元,包括人民幣193萬元、美金9.3萬元、港幣5萬元、價值人民幣約15萬元的金條。

調查因爲有舉報的證據,張國芳案件進展得十分順利,進而張國芳交代出來一個賬本,詳盡記錄了行賄的情況,更是牽出了蘭州市一串的官員。

2004年11月底,中共當局免去王軍中共蘭州市委書記、常委、委員職務,並隨時接受檢察院的調查。2004年12月31日,楊在溪被依法逮捕。

那麽,神秘的舉報人何須人也?蘭州市上下猜測紛紛……答案令他們非常吃驚! 舉報者也是涉案人——市長張玉舜!

據《第一財經日報》早前報道,張、王二人的衝突公開化,始於三年前發生在蘭州的計程車司機罷工事件。事件發生後,雙方互相指責,矛盾激化。市委書記王軍認爲,市長張玉舜在風波中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並在隨後的蘭州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3次會議上,明確表示不再支援張玉舜的工作。張玉舜隨即在之後的投票表決中落選,並辭去蘭州市市長職務,于2002年1月調任省人大先後擔任副秘書長、秘書長。

這無疑使兩人的衝突進一步升級,2004年中紀委前來調查張國芳案時,即上演了這一 “市長舉報市委書記”極具諷刺的官場腐敗的戲劇。

戲劇發展情節:張玉舜舉報王軍和楊在溪的問題時,涉及到的兩個行賄人——張國芳和賈仲瑚,據賈仲瑚交代,他曾三次向楊在溪行賄。而張國芳的交代則爆出,曾向張玉舜的妻女送過20萬元,賈仲瑚也供認,他曾向張玉舜行過賄。 此情節是辦案人員萬萬沒想到的,舉報人原來也是“案中人”。 2004年10月,張玉舜被中紀委“雙規”。

事實上,張玉舜從來沒有隱瞞,是他舉報了市委書記王軍和副市長楊在溪。張玉舜與王軍的矛盾由來已久,雙方經常發生衝突,“有時兩人在辦公會上就吵僵了,劍拔弩張的樣子,”一位曾在會議期間目睹的市委官員說,“甚至兩人都互相威脅要將對方送進監獄。”

據通報披露,張玉舜他在擔任市長期間,除收受張國芳的賄賂外,還收取了甘肅大陸橋房地産有限公司董事長林賢友送給的6 萬美元;2003年,蘭州黃河實業發展總公司經理賈仲瑚送給他25萬元人民幣;2004年新年前後,浙江東陽某建築公司蘭州分公司爲承攬工程,以拜年名義 送給其10萬元。張玉舜全部笑納。張玉舜案成爲中當局直接查辦的要案。

據一位瞭解案情的人士透露,“雙規”期間,張玉舜異常“活躍”, 爲串供經常往外“遞條子”。發送資訊,欲將收來的贓款變成“借來的錢”。

目前,張玉舜涉嫌受賄案已經移交至甘肅省檢察院指定的定西地區檢察院在審查起訴中。

據報道,除了張玉舜、楊在溪落馬,被查處的官員還有蘭州市建委副主任梁鴻賓、市發展計劃委員會工業交通處副處長魏國真。

另外,蘭州市委秘書長殷吉平、蘭州市安寧區區委書記張強兩人已被“雙規”。殷吉平擔任市委秘書長之前爲蘭州市規劃局局長,而張強曾擔任市委書記王軍的秘書。

最近掉入網中的,還有一個人令人關注,那就是張玉舜的前任、原蘭州市市長、現任甘肅省政協副主席朱作勇。檢察機關已經將其批捕。

另據甘肅反貪局透露:6月2日,朱作勇一家6口包括其妻子馬雲芳、兩個兒子朱樂春、朱樂天和兩個兒媳都已被抓捕。

張國芳的複出

在案件告一段落後,2005年年初,張國芳被解除強制措施,恢復自由。

今年三四月,張國芳開始在媒體公開露面,蘭州幾家媒體上刊登了張國芳的新聞:爲配合蘭州招商團赴江浙招商,張國芳及甘肅浙江商會回浙江爲招商團提供很多服務。

6月27日,甘肅省紀檢委第一監察室副主任李恩來在接受本報採訪時,證實了張國芳已經被釋放的消息。

甘肅省檢察院內部人士表示,張國芳被放出的理由有兩條:一是張在銀行的貸款數目巨大,讓他複出管理企業有利於償還銀行貸款;另一個原因,政府擔心會影響浙商在甘肅的投資熱情,因爲張是甘肅浙江企業聯合會會長。

但有知情人士認爲,張國芳還在中紀委的隨時監控下,事情並不會這麽快就結束。而由此牽扯出來的政府官員仍在調查中。

另據悉,楊在溪案在下個月將會公開審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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