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擔任另一品牌代言人 蔡依林被告違反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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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6日訊】(中華網7月26日報導)蔡依林及其經紀人公司日前遭廈門市黑騎品牌服飾公司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她為品牌擔任代言人的合約期內,同時擔任另一個服裝品牌的代言人,違反合約協議,黑騎公司要求高院頒令聲明蔡依林及其經紀人公司違約,且賠償損失。今天(7月25日)廈門市黑騎品牌服飾公司代表在上海召開黑騎追訴蔡依林違約案記者說明會。
  
  會上,黑騎公司代表宣讀了稟狀指,蔡依林在2003年8月以港幣二百三十万元擔任廣告及宣傳獨家代言人,為期兩年,合約期至2005年8月底,其間蔡依林不可在合約期內為其它服裝品牌宣傳或當代言人,雙方同意如合約有任何糾紛,在香港進行訴訟。  

  但原訴指自今年4月起,蔡依林卻成為高邦服飾集團的代言人,蔡依林与高邦在4月中通知傳媒指雙方已簽約結為“武林同盟”,當時蔡依林更表示今年會多花時間在溫州為高邦做廣告宣傳,而高邦則會將蔡依林的照片及名字放于网頁、單張及宣傳板上,以作宣傳,高邦又為蔡依林舉辦演唱會及服裝秀等。因此昨天黑騎服飾正式控告蔡依林及經紀人公司,并要求賠償損失及訟費。(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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