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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担任另一品牌代言人 蔡依林被告违反合约

2005-07-26 11:56 中港台时间|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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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26日讯】(中华网7月26日报导)蔡依林及其经纪人公司日前遭厦门市黑骑品牌服饰公司入禀香港高等法院,控告她为品牌担任代言人的合约期内,同时担任另一个服装品牌的代言人,违反合约协议,黑骑公司要求高院颁令声明蔡依林及其经纪人公司违约,且赔偿损失。今天(7月25日)厦门市黑骑品牌服饰公司代表在上海召开黑骑追诉蔡依林违约案记者说明会。

  会上,黑骑公司代表宣读了禀状指,蔡依林在2003年8月以港币二百三十万元担任广告及宣传独家代言人,为期两年,合约期至2005年8月底,其间蔡依林不可在合约期内为其它服装品牌宣传或当代言人,双方同意如合约有任何纠纷,在香港进行诉讼。

  但原诉指自今年4月起,蔡依林却成为高邦服饰集团的代言人,蔡依林与高邦在4月中通知传媒指双方已签约结为“武林同盟”,当时蔡依林更表示今年会多花时间在温州为高邦做广告宣传,而高邦则会将蔡依林的照片及名字放于网页、单张及宣传板上,以作宣传,高邦又为蔡依林举办演唱会及服装秀等。因此昨天黑骑服饰正式控告蔡依林及经纪人公司,并要求赔偿损失及讼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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