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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結力量大:解決消費糾紛靠自己

2005-07-28 09:0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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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報導】(據中廣新聞何宏儒報導)一起國內的消費糾紛個案~因為「相同商品瑕疵」和「業者置之不理」,643位互不相識的民眾組成「網路社群」;經過10個月的努力,終於讓業者明白「顧客就是上帝」的道理!

知名相機廠商柯達公司在前年生產、當時定價台幣1萬7千多塊的LS443型數位相機(已停產),因為鏡頭、電源、影像曝光或螢幕「普遍」發生異常狀況;經消費者反應後,業者竟置之不理!求償無門的消費者去年8月自組「網路家族」壯大聲勢;但直到消保會今年5月中祭出《消保法》57條,準備「由各地消保官依個案『分別』、『連續』處罰業者3到30萬罰鍰」,業者才在6月中接受消費者「換機」和「道歉」的要求。業者面對消費糾紛的態度令人匪夷所思!

消保會消保官莊惠媛表示:以當時台灣各地約200件申訴案計算,業者挨罰一次、罰金至少600萬。柯達公司日前同意提供消費者可以接受的8款數位相機進行「換機」,消費者並享有14天「試用期」;業者承諾吸收相關成本、消費者無須負擔任何費用;而「換機」最後期限為9月30號。

受害家族代表熊瀚升表示:欣見業者最終展現誠意;「換機」作業上週三開始後,已有近300名家族成員完成程序。但因業者直到6月中旬才「態度丕變」;部分成員不免擔心14天「試用期」後,業者的承諾會不會變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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