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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廉政公署竊聽辦案餘波未了

2005-07-06 11:5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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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於國香港六日電)知名的香港反貪機構廉政公署,因以竊聽方式辦案,被法官認定違法。港府律政司研究是否上訴,並強調可合法監聽。律師則建議應修法,將核准權由行政長官改為法院,以增加透明度。

廉政公署在調查包商涉嫌賄賂港府房屋署工程師陳裘大期間,指示污點證人盜錄被告與律師間的對話,蒐證手法被指違反「基本法」賦予律師與客戶之間的保密特權。

區域法院法官昨天批評廉署的蒐證手法侵犯法律保密特權,公然漠視被告的權利,令審訊不能公平進行,不但羞辱公眾良知,也嚴重打擊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決定終止庭訊,並釋放多名被告。 資深大律師胡漢清今天出席電台節目時表示,立法會應修訂執法部門竊聽法例,他們應向法庭申請竊聽。

他表示,現在執法部門竊聽可向行政長官申請,未來應改為向法庭申請,增加透明度,也有助廉署的調查工作。

港府律政司長梁愛詩表示,將研究法官的判辭,與廉政公署商討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她強調,廉署是可合法竊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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