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海關總署開始實施出入境攜帶外匯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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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弘光莫斯科一日專電)俄羅斯聯邦海關總署從今天起實施人員出入境攜帶外匯、盧布和旅行支票數額的新規定,離境人員攜帶的盧布折算成美元後加上攜帶的外匯,總額不能超過一萬美元。

新規定最大的特點是將俄貨幣盧布列入監控範圍。按原來的規定,未經有關方面許可,離境人員不得將超過一萬美元的外匯帶出。新規定要求,沒有特殊許可,離境時不得攜帶合計超過一萬美元的外匯和盧布出境。

按照新規定,如果離境人員攜帶三千美元以上、一萬美元以下的盧布和外匯出境,則必須向俄海關申報。入境人員攜帶超過一萬美元的外匯和盧布必須向俄海關申報。

入境人員攜帶旅行支票進入俄羅斯時,如其數額與攜帶的外匯和盧布的數額累計超過一萬美元,則應向俄海關申報。離境時,旅行支票與攜帶的外匯和盧布不累加計算,只是在旅行支票數額超過一萬美元時,才須向俄海關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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