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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牌「HE1107」變「HELLO 7」被裁違法

2005-08-19 19:09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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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倖嫚香港十九日電)香港高等法院今天審理一宗涉嫌改造車牌號碼令人混淆案件。案中被告的車主將「HE1107」車牌的「7」字拉開,令車牌變成「HEllO 7」,被運輸署控告。法院最終推番原審法院判決裁定,HE1107車牌展示混淆,易讓人誤以為HELLO 7是違法。

高院法官彭鍵基指出,根據法例精神,車牌的字母與數字排列,必須易於識別,不能令人混淆。而交通條例的附圖,亦清楚標示車牌的字母和數字必須分成兩組,車主若任意編排標奇立異的車牌,而達到「耍帥」及譁眾取寵效果,都屬違法。

彭鍵基認為,原審法官指車牌寫法沒問題,是對法例理解不清,漠視交通法例要求。

高等法院裁定後,有關案件發還區域法院排期重審。

這名車主年前被運輸署檢控,他駕駛上述車輛時被警員攔下,指他沒有展示車牌號碼,控以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但法庭在二零零三年原審時指有關條例沒有清楚要求車牌英文與數目字之間的距離,判運輸署敗訴。

運輸署決定再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官澄清道路交通條例。律政司認為,車牌的英文字母與數字應該隔開,方便警員辨認。

有車行表示,替客人改車牌排列式樣可能違法,但他們會事先聲明,表示不會承擔責任。在香港一些有特別意義的車牌,價錢會比一般車牌高四至五成,而更改的費用只需幾十至幾百港元不等,不少買家為得到心儀的車牌號碼更一擲千金在所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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