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參與誘捕陝西榆林石油案維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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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7日訊】 一、關於馮秉先先生被誘捕的聲明

據《公民維權網》報導,2005年7月26日,陝北民營石油案的主要維權代表之一馮秉先先生在武漢被陝西榆林警方誘捕,對此,我們表示強烈的抗議。

據調查,從7月20日起,中央電視臺「經濟與法」一自稱劉波的記者不斷通過電子郵件向逃亡在外的馮秉先聯繫,表示中央電視臺領導與該欄目對陝西地方政府野蠻違法的做法非常憤慨,希望對此事進行報導,並告知領導安排一定要在8月初播出。雙方並用該記者提供的「經濟與法」節目組的公共信箱(jjyf@mail.cctv.com)進行了多次聯繫。馮秉先經多方核實後,確信是該欄目要採訪,加之過去中央電視臺曾對陝北油田事件做過客觀的報導,遂決定接受採訪。原約定在中央電視臺辦公地接受採訪,馮秉先為做到萬無一失,經與劉波協商採訪地點定在武漢。7月26日,馮秉先按時趕到約定地點時,未見記者,卻碰上了榆林員警,遂被逮捕。

我們認為,馮秉先的被誘捕與所謂的中央電視臺的採訪是密不可分的,而對於外界盛傳中央電視臺與榆林警方合謀抓捕維權代表一事,中央電視臺至今對此說不置可否,這種態度是我們所無法接受的。我們強烈要求中央電視臺向社會公開澄清其與此事件的關係及在此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如事實證明中央電視臺在此事件中是無辜的,我們強烈要求中央電視臺對陝西榆林警方盜用其名義誘捕維權人士一事提起訴訟,以證清白和視聽。

同時,我們借此正告陝西有關地方當局,通過此種卑鄙方式來非法抓捕陝北民營石油案的維權代表雖得逞于一時但卻不能解決任何問題,反而使你們自己陷於更加被動的境地。因為,陝北民營石油案的維權者是抓不完的,他們維權的正義行動是無法阻止的。我們相信,相應的維權努力將繼續下去,社會各界的聲援將進行下去。

另外,我們也對中央政府坐視陝北民營石油案繼續惡化而沒有採取任何有效的措施表達我們的深深遺憾和失望。我們強烈要求中央政府立即履行職責,採取實際步驟,遏止陝西有關地方當局在此案中的侵權行為,推動此案的公正妥善解決。

我們認為,立即無條件釋放所有被捕人士,以尊重和保障人權為基礎,以《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援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為方向,重開有關各方參加的平等談判,或尊重司法裁判,才是解決此案的明智之途。

在此,我們再次呼籲中國公民,簽名支援「關於「陝北民營石油案」致中國公民和中央政府的公開信」,以行動聲援和幫助陝北民營石油案的維權行動。

《公民維權網》
2005年8月26日

馮秉先簡歷

馮秉先,男,1946年生於陝西省府谷縣哈拉寨。1968年分配到內蒙古罕台窯煤礦當電工。1972年春天,全國開始招收工農兵學員,報名到內蒙古工學院(現在叫內蒙古工業大學,校址在呼和浩特)學工業自動化專業。1975年加入共產黨。1975年畢業後分配到伊盟絨毛廠,先搞技術工作,以後又搞管理;1979年曾以引進工作的工程負責人身份到日本去考察,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個人多次被評為年先進工作者,其所負責的部門被評為先進單位。1981年-1984年任伊盟紡織技術研究所所長,1984年冬成立紡織技術開發公司,所研究的技術成果曾獲得內蒙古自治區科技進步二等獎。1988年10月調到呼和浩特的一家自治區房管局屬下的建築和房地產的公司擔任副總經理。

1998年8月份響應陝西地方政府招商引資號召,與朋友合作到靖邊縣開採石油,經過多年艱辛的努力,小有成就。2002年10月陝西省政府發出收井的決定。2003年5月,油井被政府搶奪後,馮秉先和其他投資者走上了維權之路。2003年7月22日在北京被榆林警方抓捕,7月26日以「涉嫌偷稅」為由被刑事拘留,8月26日在被要求寫下保證「出去以後不再上訪」並辦理取保候審1年後釋放,前後被非法關押35天。後繼續從事維權行動,並以其忠誠、智慧、理性贏得了陝北廣大投資者的信任。2004年7月「陝北石油事件」正式依法維權以來,馮秉先被推為主要的維權代表之一。

在2005年5月11日與陝西各級政府官員進行訴前對話時,馮秉先代表投資者表達了他們對石油事件的理解,維權的法律依據以及投資者對解決問題的基本想法。在陝西地方政府決定再次鎮壓以來,馮秉先被定為主要抓捕對象之一。在逃亡的過程中,馮秉先還在為推動問題的解決作了大量的工作。多次對投資者與朋友講,不管形勢有多麼艱苦,一定要堅持下去,「我本人不會放棄任何表達投資者心聲的機會。」

2005年7月26日,馮秉先應約前往武漢接受一個自稱是中央電視臺記者劉波的採訪時被榆林警方誘捕,同日以「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被靖邊縣檢察院批捕,現羈押在靖邊縣看守所。

馮秉先以其在陝北民營石油案中所表現出的勇氣、智慧、理性和堅忍,而堪稱當下中國公民維權的楷模。

二、自稱中央電視臺記者劉波的人給馮秉先的信

馮先生:
您好!

您的來信我已收到,並給主管領導彙報了您現在的情況,您現在的處境我們深表同情和對陝北政府的行為極為憤怒,製作此節目的目的就是要幫助您解決問題,否則此次採訪將沒有任何意義。

關於您信中所說中宣部有不許主流媒體報導陝北油田事件,領導說未接到相關具體檔,並要求由我同另外四個同事近快製作完此節目。

您的信箱當時是領導給我的,他讓我給您寫信採訪您,具體由何處得來我也不太清楚。領導特別交待在節目未播出之前要我們確保您的安全,如果您不方便用電話聯繫,我們就用EMAIL聯繫(jjyf@mail.cctv.com是《經濟與法》節目組的公共信箱,以後你發信可以發到我的個人信箱中bjlb@tom.com),收到此信後,請近快根據要求回復於我。

節目策劃稿大致如下(因缺少您的具體材料),可能還會有所變動,如您還有什麼好的意見,修改後發給我(如您沒有其他意見我將交給策劃編輯完善)。

節目名:

待定。

採訪時間:

7月26日-30日

採訪地點:

您逃亡的環境中,請您近快選擇好地點規化到採訪時間日程中(對您的採訪我們定在7月26日),為了您安全期間,到時我們記者會前來與您會見,並將具體訪談內容與您商議。

播放時間:
大約8月上旬

節目形式:

㈠ 記者與您面對面交流,問題中交代背景,然後在對涉及此事件的當地政府、公安機關負責人採取提問方式進行採訪。
㈡ 根據記者與被採訪者的訪談,回到演播室,主持人引導國內知名法律界、經濟界、律師界人士展開話題討論。

節目長度:
30分鐘。(採訪20分鐘,討論10分鐘)

節目粗略闡述:

以陝北政府懸賞巨額抓你,你過著逃亡生活為出發點,引出陝北政府對你所觸犯法律的定性及陝北政府對民營石油事件的態度和政策。

節目共有記者主持人和演播室主持人兩人。記者主持人負責對你及當地政府負責人的採訪;演播室主持人就對被採訪者的訪談同業內知名人士展開討論,嘉賓是我們特邀的法學界專家、經濟學界專家及律師界人士,討論焦點話題主要是:
1、民營企業家維權行為該抓不該抓及對你們的行為在法律上的定性是否合適。(法學界專家、律師界代表觀點)
2、民營企業家開採石油合不合法(經濟學界專家觀點)(注:需要您提供政府頒發的相關檔)
從實際的法律為出發點,通過對這兩個話題的理性、客觀剖析呈現出結論:政府應讓民營經濟發展與社會和諧共振(這也是節目的最終出發點)。

事件訪談節目的理念是:新聞是由人來構成、人來推動的,人永遠是新聞的主體。所以,我們就用「您」來解讀事件,見證事實。讓觀眾渴望瞭解你們–你們做了什麼?為什麼?因此,我們需要與您進行一次面對面的交流,面對面的印證。同樣,我們將通過《經濟與法》告訴觀眾您為什麼這麼做,做了什麼,如何才能推進中國民營企業的良性發展。

此次訪談由有本欄目知名記者作為主持人,採取一對一的點對點的訪談方式,我們要注重選擇採訪您時的環境,更要要注重訪談環境的縈繞,比如採訪您的地點就設在您逃亡的環境中,並且您要讓自己的思緒保持在很平緩的狀態下進行,在與主持人的交談過程中,流露出逃亡歷程中對自己的親人和朋友埋藏的思念和自己記憶深處對家庭美好事情的回憶。由此可見,我們的訪談主要集中在和您心靈上的對話引出問題,用規則的力量給觀眾一種對您現狀的同情,從而來促使陝北政府改變對您的行為和整個民營石油事件的態度。

您所要提供:
1、政府檔及其它有關材料(整個事件的簡單經過);
2、其他民營石油企業家名單;
3、為該維權事件一直提供幫助的人名單(具體採訪人我們見面後在議);
4、相關政府領導名單;
5、採訪您的地點。
請您最快將以上資料發到我的個人信箱中。

今天上午我要過武漢有個專題節目採訪。策劃編輯晚上就能把這次採訪的詳細內容傳給我,26號我們見面(近快選定見面地點、時間),希您能準備好您所要提供的東西,時間比較緊,如果您的材料還不完善,可以先準備好,我們見面後交給我。

劉波

> 劉波先生:
> 感謝您的來信!
> 能接受中央電視臺的採訪當然對我來說求之不得!由於過去據說中宣部有不許主流媒體報導陝北油田事件的指示,所以一直沒有主動和中央電視臺聯繫。不知現在情況是否有所變化?另一方面,因陝北政府懸賞20萬元抓我,為安全起見,我已不使用電話了,只用電子郵件聯絡。你可將你們擬策劃專題的要求告訴我,我需要做哪些準備,採訪的時間和地點大致在何時?我好做準備,因為我不在北京。
> 順便請問您何處得到我這個雅虎電郵地址的?
> 請告知你的電話號碼,我讓我北京的朋友和你聯絡。
> 謝謝!
> 馮秉先
> c_constantine2000@yahoo.com.cn

三、馮彥偉絕食抗議榆林市政府非法關押其父親馮秉先的野蠻暴行


絕食抗議榆林市政府非法關押我的父親馮秉先的野蠻暴行

親愛的全體中國同胞:

我是馮秉先的兒子馮彥偉,現在是西元2005年8月12日24時整,獲悉律師赴榆林市會見被當地政府非法關押的父親馮秉先的要求被野蠻拒絕,為表達我的強烈悲憤及抗議,從現在起我將絕食60小時。

父親馮秉先今年已60歲,這是陝西省榆林市政府在一年的時間裏,對父親的第二次野蠻關押。

2004年7月,對榆林市政府此前突然動用公、檢、法、武警、特警,公然以恐怖的暴力手段搶奪私營涉油投資者十數年的經營成果的非法行為,生性秉直的父親竟因表示了要依法討個公道,即遭致榆林市政府的野蠻關押。期間,年老體弱的父親竟被與死刑犯關押在一起,歷經非人的待遇。同時期,其他眾多被抓捕的私營投資者,被大卡車拉著遊街。沿街道路兩旁及大卡車的兩側「堅決鎮壓不法油老闆」,「嚴厲打擊不法油老闆」的標語歷歷在目,口號音猶在耳。當時看到這一切,我是心如刀絞!那次,我的父親被非法關押了36天後才被釋放。

今年的7月26日,陝西省榆林市政府以極其卑劣的手段再次將父親野蠻抓捕,政府為這次抓捕父親撥款70萬元人民幣。榆林市公安局在抓捕父親後,將父親關押至陝西省的神木縣「突審」3天,後轉到陝西省靖邊縣秘密關押,至今未有任何形式的通知給我們家人。

8月9日至11日,律師的會見要求被蠻橫拒絕。

父親的依法維權竟兩度遭致非法抓捕,抓捕後既不通知家人,也不允許律師依法會見的現狀表明,榆林市政府與上次對父親的非法關押一樣,再次選擇了以黑社會化的方式來野蠻關押父親。作為兒子,面對父親的非人道處境,我們是叫天天不靈,叫地地不應。面對強大、卻沒有了理智的榆林市政府,我們是一點辦法都沒有。鑒於上述現狀:

我決定絕食60小時,以抗議榆林市政府以非法、暴力方式搶奪私營投資者的經營成果和合法個人財產的暴行;抗議榆林市政府針對一個合法公民的非法暴行;抗議這個地方政府以黑社會化的方式野蠻關押我的父親馮秉先;抗議國家在地方政府這樣針對合法公民的暴行面前的麻木及軟弱;抗議中國的法律及司法機關在公民合法權益保障方面無任何價值的現狀;抗議當下中國普通人的人權得不到基本保障的殘酷現實。

馮彥偉
2005年8月12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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