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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營建署完成石門水庫集水區土地利用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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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一日電)台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為落實「國土復育條例」(草案)的精神在土地規劃上,以去年艾利颱風受災最嚴重石門水庫集水區為規劃範圍,進行土地利用整體規劃。初步報告完成,並檢討計畫範圍內超限利用情形、崩塌地災害型態及土地使用現況,提出土地使用調整計畫及後續工作建議。

市鄉規劃局依「國土復育條例」(草案)國土保育範圍分區原則,將石門水庫集水區範圍分為高、中、低三種不同海拔山區,面積各占44%、46%及 10%。原住民保留地在高、中、低海拔山區均有分布,約占總計畫面積27%,也是計畫範圍內土地利用強度較高地區。

計畫範圍內超限利用土地面積達 523公頃,主要分布於巴陵、新光、秀巒等地區,超限類型以栽植水蜜桃及其他經濟作物為主,道路上下邊坡 200公尺範圍內崩塌地面積占全區崩塌地面積25%。

去年發生的艾利風災,溪流沖刷大量土石直接造成石門水庫淤積,位處義盛、奎輝、高遶、玉峰等地段上的土石流高潛勢溪流,對於聚落安全具有相當威脅。

報告對於土地使用調整,包括檢討超限利用土地、對於位處崩塌地及土石流高潛勢溪流的地區進行農作遷移及土地徵收費用估算、提出政府短期應予作為行動計畫、長期土地使用計畫,並進一步建議計畫範圍內三處嚴重崩塌地區劃設加強保育管理地區,強化後續國土保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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