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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癮歌手寇特妮洛芙遭判刑法官讚她有心戒毒

2005-09-17 17:3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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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17日報導】(中央社洛杉磯十六日法新電)洛杉磯高等法院法官魯賓對作風乖張大膽的搖滾歌手寇特妮洛芙以吸毒罪判刑一百八十天,但對她有心戒毒的努力也表示讚揚。

魯賓法官判決,超脫合唱團主唱柯本的遺孀寇特妮洛芙可住進勒戒所來充抵刑期。

四十一歲的寇特妮洛芙自八月十九日聽証後,至今仍在接受戒除藥癮治療,她在坦承又染上藥癮而違反假釋規定後,遭法官判處強制勒戒。這位前空洞合唱團主唱近月來麻煩不斷、經常出入法院。

魯賓法官說,自上次聽証會給她嚴厲警告後,非常樂見她的「進步」,法官還告訴洛芙:「這是妳重回人生最棒的首要一步。」

洛芙在庭外表示,法官「很酷」。法官這回警告她未來將接受定期藥檢,並令她十一月十八日再提新勒戒進度報告。

洛芙已緩刑三次,其中兩次是因吸毒。

洛芙去年五月因吸食古柯鹼觸刑遭強制勒戒,今年二月因去年四月在前男友家中攻擊另一位音樂人克莉絲汀金恩遭判緩刑三年,金恩對洛芙攻擊已著手尋求法律訴訟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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