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鄭學庸╱台北報導〕三十年前曾與男性接吻、愛撫的男性,永不得捐血,而三天前才不戴套大玩10P的異性戀男人卻可以大方地到捐血車捐血;十年前曾在「摸摸茶店」工作的性工作者不得捐血,而兩年前才曾不戴套嫖妓的嫖客卻可以……;而這,竟然就是台灣即將施行的新捐血規定?
為確保捐血者健康標準,衛生署本月13日公告重新擬定的「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昨天是一週公告期限的最後一天,隨即將正式公布施行;新版本草案雖不再規範同性戀、雙性戀不得捐血,但卻明確規定曾從事性工作、曾與男性發生過性行為的男性都將永遠不得捐血,引起民間團體強烈不滿。
包括同志諮詢熱線、性別人權協會、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中央大學性╱性別研究室等團體,昨天趕在草案公告的最後一天期限內前往衛生署,抗議這項新規定簡直是「假安全、真歧視」。
衛生署草擬公告的「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明文規定,靜脈注射成癮者、男性間性行為者、血友病患、上述族群的性伴侶、愛滋病患者及伴侶,與曾從事性工作者永遠不得捐血;另外,草案還規定,懷疑自己感染愛滋病或在兩年內曾與可能感染愛滋病者發生性行為、兩年內曾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兩年內曾治療性病者,都應暫緩捐血,但到底該暫緩捐血多久,草案中並未提及。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指出,衛生署在草案公告的前一天,才發出一份新聞稿,強調愛滋感染無「特定危險族群」,只有「特定危險行為」,只要發生不安全性行為、共用針具等特定危險行為,愛滋病毒感染不分職業、年齡、性別或性傾向。就在這份新聞稿發出的隔天,衛生署卻公告了這份對「危險性行為」、「共用針具」等隻字未提的「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離譜至極。
抗議團體指出,依照新的「捐血者健康標準」草案規定,男同志間或性工作者即使只有愛撫、接吻、上下其手,也永遠不得捐血;但擁有多重性伴侶的異性戀或嫖客,即使從不使用保險套,一樣可以光明正大地捐血,簡直是個笑話。
民間團體的抗議獲得立委鄭運鵬的聲援,鄭運鵬指出,現今的科學技術,衛生署絕對有能力以更科學的方法檢測血液,而非以歧視性的身分規定進行管制。
衛署:保護受血者
〔記者洪素卿╱台北報導〕衛生署重新修訂捐血者健康標準,日前不但要求一年內曾刺青及兩年內曾與陌生人發生性行為等人士,暫緩捐血外,為顧及輸血者安全,曾從事性工作者也在這波修正中被列入永遠不能捐血者的行列。衛生署表示,這項修正仍在預告期間,預計最快明年1月施行。
至於引起爭議的「男性間性行為者」永遠不得捐血的相關規定,衛生署強調是舊版捐血者健康標準的既有規定;訂定新標準時經徵詢專家意見,比較美加等規定後,基於保護受血者權益而制定。
衛生署醫事處科長林錦麗指出,最近檢討新版草案時,雖曾在多次會議中討論是否修正男性間性行為者永遠不得捐血的這項限制,但有鑑於「捐血主要是為了援助受血者、讓受血者恢復健康,必須以維護用血安全為首要考量」,加上男性同性間性行為仍佔愛滋病感染者的三成八,所以還是比照國外規定,限制捐血,預防血液傳染疾病的可能。 (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