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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芳分局鑑識辦案 偵破民眾領車後又遭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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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基隆市四日電)今年六月板橋土城商人魏增財所有的5H-2296 自小客於土城遭竊,報案後翌日,北縣警局保安隊員警於中和尋獲此車,但車主辦好領車手續後,車子又遭一名三十多歲男子竊走,北縣瑞芳警分局於六月再尋獲此車,在採取指紋數枚及染血衛生紙後,今天在中和逮捕到嫌犯到案。

一個月後,刑事局指紋室指紋鑑驗書比對結果揭曉,車上所留下的指紋是潘姓男子所有(台東縣人,無業),經警方調查,潘嫌目前因案拘禁於基隆監獄中,於是瑞芳分局立即派員前往基隆監獄對潘嫌進行偵訊,潘嫌見警方出示指紋鑑驗書後,也立即爽快的坦承犯下本案,但潘嫌表示僅參與六月十八日晚間第一次竊車,被害人第二次遭搶車時並不在場。 潘嫌向警方坦承,九十四年六月十八日晚間二十二時許,偕同林姓共犯前往土城市永安街行竊5H-2296 自小客得手,翌日,他將車子借給林嫌使用,不料卻看到新聞報導說林嫌搶被害人車子的烏龍事件。

警方根據潘嫌供詞今天至中和市一帶埋伏後逮到林嫌,林嫌則向警方供稱,年六月十八日晚上,他與潘嫌一起,因為要回中和市住處,潘嫌跟他說要向人家借車載他回去,並叫他在樓下等一下,之後潘嫌便到隔壁巷子內,過不久就駕駛這輛5H-2296 自小客出現並載他至中和住處,而且將車子借他使用,但他事後也知道車子是偷來的。

林嫌表示他將車輛停放在住處附近樓下,於六月二十日下午十三時左右下樓前往開車,當時他有看見一男一女站在車子旁邊並一直看著他,但是他並不知道這一男一女就是車主,當林嫌逕自將車門打開進入車內後,這一男一女立刻衝了過來,對他大吼大叫,他因為害怕就立刻將車輛開走,也不顧車主有對他拍車門的舉動,後來當天他看到各台電視報導才知道事情大條了,他竟然搶了車主的車,他沒想到警方竟然會從車上採證到指紋進而找到潘嫌,再追查到他。

瑞芳警方憑著優異的鑑識採證技術因而偵破此案,當時車主車輛遭搶時一度相當不諒解警方,但事後卻也對瑞芳分局的積極偵辦與熱心的服務態度深表讚許,此案同時也印證「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警方訊問兩嫌後,依刑法搶奪及竊盜罪將林嫌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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