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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淇接受週刊道歉 與張震同居照片原是助手

2006-01-12 11:52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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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中華網1月12日報導)舒淇與張震因合作拍攝電影《最好的時光》傳出緋聞,去年9月14日出版的第 107期《東週刊》封面故事「黎明移情徐子珊,舒淇張震秘密同居」,封面及文中圖片指張震在舒淇香閨出入,及指兩人秘密同居。直至本月11日,週刊於第 124期中,刊登一段澄清及道歉一事,更正圖片中人其實是王靜霞女士(舒淇助手),而文中報道有關舒淇與張震「同居」及「親密關係」的內容純屬揣測。
 
  盼傳媒互相尊重
  

  舒淇接受週刊道歉,她表示當日看到該週刊偷拍自己家中的照片後萬分驚訝,並覺得完全失去私隱及自由。

  她明白在香港做藝人沒有隱私,所以笑言一直以四海為家。她有感在港發展多年,與傳媒關係良好,藝人與傳媒是唇齒相依,大家要互相尊重。(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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