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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查核大客車 逾兩成安全有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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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毓莉台北二十四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查核一百五十六輛大型客運及遊覽車,結果有兩成一不合格;不合格問題包括:車窗擊破裝置有缺失、滅火器失效、車輛逾期檢驗,輪胎胎紋深度未達標準,甚至有冒用他車車牌,駕駛員僅取得小客車駕駛資格等問題。

消保會上午召開記者會,公布今年一月六日至十三日分別在台北縣、彰化縣、高雄縣、宜蘭縣攔查大型客運車結果。消保會共查核一百五十六輛大型客運與遊覽車,其中營運大客車八十四輛,遊覽車七十二輛,不合格車輛有三十四輛。

消保會消保官王德明指出,去年查核結果有三成五不合格,今年兩成不合格率雖然較往年低,但遊覽車部分卻仍有高達三成多不合格。

王德明表示,這次查核發現六輛大客車安全門不符規定,其中五輛均為警示器失效,一輛安全門無法開啟,五輛車滅火器不符規定,車窗擊破器有高達十五輛車有缺失,輪胎胎紋則有兩輛胎紋深度未達一點六公厘,危及乘客安全,也會造成用路人危險。

由於過去幾次發生意外的大型客車,部分都出現逾期未檢的問題,在這次查核中也發現有車輛逾期未檢、冒用他車車牌行駛、駕駛員未取得大客車駕駛資格等,交通部已依規定開單告發。

另外,根據交通部公布的遊覽車租賃定型化契約範本,遊覽車駕駛不得喝酒,並由駕駛攜帶酒測器,王德明說,這次查核未發現駕駛飲酒,不過在七十二輛遊覽車中,有十三輛遊覽車未攜帶酒測器,這部分仍需交通部加強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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