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商人投資中國受騙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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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啟明、辛慧新加坡報導】許多新加坡商人基於語言優勢和同族情結喜歡選澤中國投資,希望能搭上順風車。但在商業信譽低下、官商勾結以及司法部門無法獨立及正常操作的大環境下,外商受騙事件曾出不窮,依循法律的途徑討回公道也屢試屢敗。為使廣大讀者充分認識到目前在中共政權統治著的中國投資的各種風險,大紀元記者將陸續報導在中國受騙的新加坡商家的實例,也讓現在還有意前往中國投資的讀者有所借鑒。

(一)官商勾結侵吞財產,成功女商人瀋陽遭劫

3億資產公司被鯨吞 女商人受打擊成植物人

來福投資有限公司總經理薛雪華女士在新加坡是一個成功的商人,她看好中國市場,因此想到中國去投資發展。但沒想到所有投資被騙,在手持相關證據的情況下,打了9年的官司,卻無法討回公道。薛雪華不僅200萬美元的投資無法追回,在這9年中打官司花了約50萬美金。直到今年,無法承受這麼大的打擊,終於病到。以下內容是通過對薛雪華的丈夫陳尚賢先生,以及她在中國的商務顧問及朋友關係的王新民先生的採訪錄音,整理而成:

1993年,想到中國投資的薛雪華首先到了大連,通過大連的朋友認識了一個叫李興野的人,但因為在大連沒有適合的項目,就轉到瀋陽發展。

李興野趕過來,說因為是朋友,想替她把把關,怕她被別人騙了。李興野是一個家國營企業的(大連房產開發公司)的總經理。1993年9月9日薛雪華成立了一個中外合資公司,名稱是瀋陽怡和房產開發公司,開始興建五愛服裝城。

投資註冊資金是300萬美元,比例是大連方面45%(135萬),新加坡來福投資45%,瀋陽一個當地公司10%。這樣薛雪華占45%。根據薛提供的資料,她實際上投資了200萬。然後她又從新加坡貸款融資了250萬美元。

李興野跟薛雪華說你讓我當董事長,否則的話我很沒面子。薛雪華是個很重感情的人,因此她作為外方投資,擔任副董事長兼任總經理。

李興野原本是代表大連怡和房產開發公司談合約,但最終卻代表大連東亞事業有限公司進行合作。大連東亞是李興野和一個所謂香港女人高佩璇(大陸拿到香港身份)合作的中外合資企業。她勸服李興野以大連東亞的名義合作。

實際上,中外合資企業在沒有完成稅務的情況下,按照中國法律,是不可以作為中方再合作的,也就是說大連東亞是不能夠再和瀋陽怡和進行合作的。

94年正式開發之後,近一年的時間,地下兩層已經建完了,預售也非常成功。高佩璇這時看到機會,於是又請求李興野跟薛雪華說,瀋陽當地公司的10%實際上沒有註冊,公司內部領導出了問題了,沒有進入項目的開發,沒進資金,也沒派人來,因此要求讓她來拿那個10%。在李興野和另外一個薛雪華的朋友來勸說下,再加上薛雪華覺得大家都是女人,做事也挺不容易的,就同意高佩璇進入了公司。

95年秋季,五愛服裝城進入極其火爆期,開門就是買攤位的人,「每天錢像雪片一樣飛進來」。高佩璇在95年10月份之後就逐漸掌握了公司的財務大權。到了96年的4、5月份,高佩璇正式簽了公司變更合同,她以汕頭信業廠房開發公司的名義進入了合資公司(當時她佔了6%)。

市政府不採取行動

96年夏天,高佩璇也「抽逃出資」,就是實際上她沒有錢,她讓李興野把錢轉給她;過了一個月,她再利用管財務的方便,把這筆錢轉走。 到了96年秋天,她就開始向她自己國內的公司轉款。薛雪華拿到的證據是大約2000多萬人民幣,沒有證據的可能更多。

薛雪華調查後將證據提交區政府,區政府也向市政府打了報告,說五愛城開發過程中有問題,但是市政府領導人沉默了,沒有反應,高佩璇的膽量更大了,她在96年8月份,叫薛雪華來開會,說投資缺口有一個多億。大家來討論怎麼來補這一個多億的資金,薛雪華說,如果要我注入資金,我的會計師先要查賬。

3億元價值公司以59萬元賣掉

7月到8月,反復傳真交鋒一個多月後,實際上李興野和高佩璇已經作好了秘密的準備。高佩璇以她外甥的名義在瀋陽成立了一個公司叫五愛天地。在此期間薛雪華因為生孩子,不得不回到新加坡。高佩璇等就在沒有通知薛雪華和陳尚賢(薛雪華的丈夫)以及另外一個新加坡董事的情況下,召開了所謂董事會議,決定將五愛服裝城以59萬元人民幣轉讓給五愛天地公司。這個項目李興野等找人評估的價值是1個多億元,而不是59萬元。而實際上這個項目真正價值大約值3個多億。五愛城雖然還沒開業,但是它潛在的價值是很高的,59萬元,這連股東投入的錢都還沒拿回來。就這樣,薛雪華在完全不知道的情況下,96年秋天返回了瀋陽,李興野和高佩璇不讓她進入辦公地點,也沒有告訴她項目轉讓了,只說:「沒有你的事了。」她一去辦公地點,就被保安趕出去。後來薛雪華申請了查賬,卻被攆出了公司。薛雪華直到97年,內部人透露才知道項目以59 萬元被轉讓了。

高官受賄 各部門拖字訣了事

薛雪華告到區政府、市政府,包括仲裁等都沒有結果。98年她向中共的政法機關進行李興野、高佩璇等犯罪的舉報,這是98年春天的時候,最後這個案件被中共的經濟案件偵查處(簡稱經偵處),作為瀋陽的612專案進行查辦。

薛雪華一個是控告高佩璇向假公司空賬號偷轉巨款,第二個是把數億元的開發公司以59萬元轉讓的問題。但是卻受到「外界的干擾」,這兩個問題都不能查證。這樣雙方內部交鋒非常劇烈,從98年一年多的時間,案件沒有太大的進展,最終在2000年的8月,以高佩璇侵佔罪(中國叫侵犯財產罪)300多萬元的罪名被警方拘留;10月份轉為檢察院逮捕,高佩璇進入了監獄。在這個過程中許多高層人物(當事人表示不方便透露),實際上就是高佩璇利用她的金錢收買的一些人,他們壓著案件以致不能正常查辦,只是拖著。

就這樣,高佩璇在監獄裡呆到2001年8月份,正好在抓進去1年整的情況下,弄虛作假地以她有肺結核病的名義,在檢察院辦了取保候審。其實肺結核病,中國規定進入傳染期才能作為傳染病治療,高佩璇當時只發現肺部有一個(鈣化點兒),不能說她有病。監獄方面拿到桌面上來肯定是說不出口的,它只能說你去問,但卻不答覆你。

以有病取保候審之後第10天,高佩璇以假證件在羅湖海關準備出境時被扣留。扣留期間,深圳羅湖口岸就通知了瀋陽警方,但是遼寧省和瀋陽市沒人管;這種情況應該是派警員到羅湖口岸押回繼續投入監獄,但是沒人管。羅湖口岸扣留她幾天,到天數後就自動把她放了。

中國法律還有一個規定,就是取保候審半年後或1年後這個取保候審就自動失效了。這樣高佩璇出來後,再沒有人查她的犯罪了,她就變成一個自由人了。在今年,薛雪華到瀋陽進行信訪,在這期間她向中共的人大、公安部、中紀委等中共政權的政府機關反映情況,要求討回公道,她反映的材料摞起來能有1、2米高,幾百份的申述材料。今年春天,中共公安部門進行「大接訪」,就是進行一次廣泛的信訪接待工作,薛雪華因為身體不舒服,由商業顧問王新民替她去遞交材料。首先向瀋陽經偵支隊受理案件專案組部門,提出薛雪華控告的犯罪-「警方漏罪了」,就是警方雖然抓了高佩璇送往檢察院,但是卻漏掉了她的犯罪。你打了她一個小的犯罪,漏掉了她的重大的犯罪(以59萬轉讓3億元的公司)。

瀋陽經偵支隊給王新民一個書面答覆說:我們已經將案件移送檢察院了,她被檢察院取保候審了。就這麼一個結果。然後按照信訪程序,薛雪華又在8月到市公安局說:你下屬的經偵支隊漏罪了。按規定它2個月應該答覆我們,但是現在2個月了(記者採訪時),王新民打電話找他們,卻說負責人出差了,始終沒能找到人。

薛雪華從8月15日遞交的信訪函到市公安局,到現在兩個月了,還沒有答覆。同一天,王新民也把薛雪華的信件送到了沉河區檢察院,就是受理高佩璇案的檢察院。信件中提了三個問題:

第一, 高佩璇被正式逮捕取保候審了,她這個犯罪成不成立?因為我是控告方,請給我一個答覆。如果你說她沒有犯罪,我要往上一級信訪,你要說她有犯罪,你要依法辦理;

第二, 我控告高佩璇向假公司空賬號轉款2千多萬人民幣的罪名,我們瞭解的是證據鏈缺失的環節(就是一個犯罪的證據要形成一個證據鏈,才能定她犯罪,公安部門有意的缺失了其中的環節);如果這個犯罪不成立的話,我們請求你「退卷補偵」,就是把案件退回公安局讓他補充偵查;

第三, 公安部門向你們報的材料有沒有控告高佩璇以59萬元假轉讓的價值數億元這個重大犯罪?

王新民在最近給檢察院的信訪科長打電話,截止到記者採訪時還沒有得到答覆。

「只負責招商引資,不接受受騙投訴」

由於犯罪人高佩璇以詐騙得來的巨款向公安、檢察院、沉河區、瀋陽市、遼寧省、直到中央的有關部門行賄,致使此案經過了一個漫長的歲月仍然沒有結果。事實上在目前的司法制度之下,外商在中國受騙之後基本上難以討回公道。

此後,中共人大常委會吳邦國委員長來新加坡訪問,薛雪華曾經寫信求助,但無任何回音。瀋陽市政府招商團也曾來新加坡進行招商,薛雪華與他們見面後便突然病倒,經醫院檢查說是腦血管破裂。據其丈夫陳尚賢說現在除手指略能活動之外其生命已呈現植物人狀態,截至記者採訪的時間她仍處於昏迷之中。(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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