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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集團否認行賄前洛城市府委員

2006-10-05 18:35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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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五日電)洛杉磯高等法院起訴前洛城市府委員黃文林,其中項一罪狀是受賄長榮集團,並收取十萬美元。長榮集團今天強烈否認,長榮集團發言人聶國維表示,長榮集團曾約聘黃文林擔任顧問,協助長榮海運爭取在洛杉磯港的作業空間,且黃文林任顧問時,已非市府委員,長榮從未行賄。

聶國維說,長榮集團在二00二年到二00四年,約聘黃文林擔任顧問,長榮集團給付每個月五千美元顧問費,絕不是賄款。

聶國維解釋,長榮海運一直希望爭取在洛杉磯港有更大貨櫃作業空間,黃文林接受長榮集團聘用為顧問時,已不是洛城市府委員,也向長榮集團保証絕不會發生利益衝突及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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