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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童被夾死疑車體設計不良 車商判賠300餘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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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3年前在1部國瑞汽車產製、和泰汽車代理、由桃苗汽車售出的瑞獅廂型客貨車上,發生5歲女童頭卡在該車改裝的第3煞車燈和安全橫桿中、無法移動窒息致死案。女童父母認為3家汽車廠商對其愛女的死均有責任,訴請連帶賠償800多萬,新竹地院認定只有桃苗汽車應負責任,判桃苗汽車應賠女童父母共300餘萬元及其相關利息。

桃苗汽車吳姓員工昨晚受訪時說,尚未接獲判決,也不具發言權,對於判決結果不便置評,相信總公司如有異議,會循法律途徑爭取權益。

苗栗縣竹南鎮的5歲王姓女童,於民國92年12月6日搭這款廂型車外出。原本趴在後車窗觀看後方來車及風景的女童竟一動也不動,其父母發現她的頭卡在車後第3煞車燈和安全橫桿中,已窒息昏迷,經緊急送醫仍回天乏術。

家屬認為這是車子設計不良所致悲劇,主張這款車子出廠前額外加裝的第3煞車燈距離安全橫桿太近,才造成頭卡住後出不來而窒息。

廠商們主張,王家座車的第3煞車燈並非原廠配備;原廠所裝設的安全橫桿,乃根據相關法令且經測量,其裝設距離和高度是較能充分發揮保護功能的,並無瑕疵。意外肇因於女童未依正常方式搭車,其父母也未善盡注意、保護責任。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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