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雪慧:這裡的「選舉」靜悄悄

肖雪慧

【大紀元12月15日訊】五年一度的區人大代表換屆選舉又悄無聲息的來臨了。說悄無聲息,一是因為除了某個地方拉的一條寫有「選舉」、「神聖權利」字樣的橫幅顯示有這檔事,別無動靜;二是見到橫幅不多幾天,11月23 日,選區候選人便不聲不響出現在了一紙公告上。候選人怎麼產生的?不知道。問別人,同樣不知道。公告給出的候選人信息,只有姓名、性別、民族、年齡和單位名稱,除此之外,沒了!偶爾在什麼地方看到過的通緝令或尋人啟示給出的信息肯定比這多,這兩種張貼好歹會告知體貌特徵,尋人啟示上多半還會有張照片,可以讓人瞭解事主模樣——這裡,我鄭重聲明:舉通緝令和尋人啟示,決無冒犯候選人之意,因為實在沒怎麼見過其他類型關於某個人的公開張貼——。其後的程序也一樣安靜而神速:候選人公告貼出4天後,27日發選票了;28日是投票日:「選民」按單位分時段前往指定地點,一個個魚貫而入,依次往票箱裡放票。30日,另一張公告貼在牆上:xxx當選該區區人大代表。選區有多少選民?參加投票的有幾成?棄權票、無效票、反對票各有多少?公告沒有告知,唯一告知的是贊成票票數。就這麼,換屆選舉大功告成。

我沒有加入這場「享受公民神聖權利」的盛宴。我,還有其他所有跟那個也許該叫做「選控中心」的機構沒干係的人,每五年可以享用一回的「神聖權利」如下:在有關方面定好的時間去領選票、在一無所知的候選人姓名後面意思意思、在指定時間和地點把選票擱進票箱。這是乖乖配合的「權利」——為著配合上演一場選舉戲。而那看不見摸不著的隱身導演分派給「選民」扮演的角色,從藝術類型來說已經十分珍稀:是我國舞台上已經絕跡了的皮影戲中被人牽著線、由別人代為發音的皮影人。我實在想不出有什麼理由要去享受乖乖配合、充當皮影人的權利,拒絕了。

說起來,區人大代表的選舉作為基層人大代表選舉,是我國唯一採用了直選形式的選舉,在各級人大代表產生上應該最具公開性、透明性。實際呢?選民連候選人產生方式、過程以及候選人的品行、能耐、主張什麼的,統統不得而知,就走向票箱了。這可是在選人大代表!這可是公民最重要的政治權利和國家最重大的政治活動!人大代表是什麼?是人民代表機構即民意機構的成員。根據憲法,這個機構不僅有立法職能,而且擁有對政府及其官員的監督、彈劾權。如此,選舉人大代表,自然意義多多。對每個公民來說,是參與和影響國家政治事務和進程的最重要途徑和手段;對國家來說,意味著政權的合法性既非來自神授也非自我授權而是來自人民的同意,換句話說,意味著人民是政權合法性的終極來源。實際上,憲法總綱中關於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經人民代表大會產生的神聖條文,就已經再明白不過地表明,選舉是人民終極授權的方式和過程。然而,能有如此意義的選舉必須是自由、公正的,而不是一場黑箱操作下的皮影戲。

自由公正的選舉首先在於選民有真實而充分的選擇自由。只有當選擇自由體現於選舉全過程,並得到公民的結社自由、言論自由的配合和支持,選擇自由才是真實和充分的。就確定候選人這一關鍵環節而論,選擇自由包括決定自己是否參選的自由和選擇由誰來代表自己的自由。但這兩種自由必得依托的結社自由和新聞言論自由在我國極度受限,已經使之大打折扣。這且不說了。就孤立的選擇自由來說,前一種選擇迄今為止基本上是空話,各地對可能冒出的自薦參選者,如果用「防火防盜防參選」來形容,肯定不過分。少了參選這一半自由,選民剩下的另一半選擇自由就更小得可憐了。但無論如何,選民還可以在推舉和篩選候選人上表達意志,並最終決定自己這一票究竟投給誰。運用充分的話,民眾的選擇空間是有望擴大的,國家的政治生態也是有望改善的。可是,似乎存心要堵死這樣的希望之路,現實進行的「選舉」連這殘缺不堪的選擇自由也沒留給選民。雖說選票上印有兩個候選人姓名,似乎選民有「二擇一」的選擇餘地,但對選民來說,兩人同樣的來源不詳,同樣的未經任何渠道和方式跟選民接觸,選民對兩人中任何一人的瞭解都只限於公告上那十來個字。作這樣的「選擇」跟瞎蒙沒什麼兩樣。打個不那麼恰當的比方:隔口袋買貓也比這強,至少可以通過觸摸知道貓兒是大是小、是胖是瘦,還可以按照民間流行的辦法把貓兒拎起來,通過貓兒的肢體反應判斷是懶貓還是捉鼠的貓。這怎麼也強過選民們兩眼一抹黑的「選」代表吧?

全程排斥了選民意志的參與而產生的代表,說是民意代表,實在太勉強。不過,比起市以上幾級人大代表的產生,選民在區一級選舉中的角色雖然稀裡糊塗,好歹被安排去走了一下點「確認」鍵的過場。市以上人大代表的「選舉」,連這過場也無須勞駕選民,代表就「選」出來了。這樣「選」出的代表,他們對自己為什麼當上,多半跟選民一樣稀裡糊塗(不過,退居二線來人大坐鎮或因其他什麼原因要挪個地方繼續掌權的官員代表們不在糊塗之列)——,可是有一點決不糊塗:自己不是民選的而是官選的,跟民眾之間不存在真實的授權關係。就像「選民」多半不會把這樣的選舉當回事,同樣,龐大的「代表」隊伍中,除了其中有良知有見識有膽略的佼佼者之外,大抵上也是不會真拿自己當民意代表的,一些特別善解官意的代表倒是常常代官發言、替官分憂,在許多事關民眾利益的問題上不是失聲,就是迎合上意。比方說,廣州行政當局要騎車族為開車族讓路而禁電動車,人大代表沉默;維權無門的自殺者不斷湧現,打破了盛世神話,便有人大代表「怒斥」自殺者「劫持大眾」,建議嚴懲自殺;城管以執法名義槍小販的謀生傢伙而在衝突中致死被封「烈士」,又有人大代表忙不迭提交 「立法保護城管」的提案,卻沒見有人大代表要求立法保護小販的生存權,儘管謀生艱難的小販群體被追趕打罵劫掠乃家常便飯,打罵之下致殘致死的也屢見不鮮……這些不過是最近幾月一些人大代表的出采表現拾零而已。此前的,也信手拈來幾條:以保護官員隱私權為借口反對公佈官員財產、聲稱「北京不是誰想來就來的」、建議警察有權隨時檢查身份證,等等。如果說先列舉的那些人大代表在涉及官民利害衝突時一屁股坐在了強權一方,那麼接下來列舉的提案或建言便是赤裸裸的護官、排外和把侵犯公民權利合法化——它們的出處很有意思:大體上都來自集官員和代表於一體的身兼二任者。至於新近一位全國人大常委委員提出「和諧權」是「第四代人權」,超越了自由權、生存權什麼什麼的,實在令人噴飯,不提也罷。

其實,正常選舉條件下,出個把水平欠佳或無視民意的代表,也是可能的,但斷不會一出就是一批,更不會出了狀況而矯正無門,選民有的是辦法和渠道更換不稱職者和瀆職者。這裡卻大不一樣。代表們提交噴飯提案、坑民提案的頻度太高,而且這幾年數量呈上升之勢。對於充斥人大代表隊伍的水準太低根本無力履行職責者和罔顧民意、出餿主意坑害民眾者,民眾是既不能阻止他們當選,也無法罷免、撤換他們。只要這些人沒鬧出刑事麻煩,大家就得無可奈何的看著他們繼續不起作用或繼續起反作用。

這裡迅速進行並完成換屆選舉的前後,海峽對岸也適逢北高市長選舉。就每日鳳凰衛視新聞所見,熱鬧的選戰已經進行了好幾個月。而各縣市候選人管他是黨派推舉的、獨立參選的,個個出來得明明白白,沒有哪方神聖可以內定。一個台北市市長職位,最終的競爭者就有六人,這六人都得在市民面前亮相、盡量向市民展示自己的主張、能力、人格力量。如果不是出來攪局而是真要想競爭成功,必須通過各種渠道盡可能充分地跟選民之間互動、交流、對話,而且還必須跟選民進行零距離接觸:一個個身穿印有自己姓名的背心到市場、學校、大街小巷,到所有有人群的地方爭取選民支持……這到處巡走、爭取支持的過程少說也有兩個月了,只要願意,每個選民都有相當充裕的時間在候選人之間進行比較。雖說選戰中的互相罵陣、抹黑暴露出某些需要克服的劣質選舉文化,但在選舉的根本方面,台灣同胞正在給我們上課:無論選官還是選代表,整個選舉中的真正的主角是掌握著他們政治命運的民眾。對此,官員也好代表也罷,都不會含糊、也不敢含糊。

2006-12-7

──原載《民主中國》

附言:幾年前曾就部分人大代表的不表現撰文批評(文章附後)。轉眼,4年半過去了。情況並無甚改善,事實上還出現了繼續劣化的趨勢。箇中原由,剛結束的區人大換屆選舉正好作了重要提示。

某些人大代表的角色錯位表明了什麼

肖雪慧

一、 人大會議期間的幾個鏡頭

對剛閉幕不久的兩會,主流傳媒發出頗多贊詞。「人大代表參政意識增強了」大概要算出現頻率最高的。但這是一個叫人哭笑不得的贊詞。「增強了」意味著此前「弱」甚或「無」。如此,問題來了。在理論上,人大代表乃受全國人民之托參政議政並行使國家最高權力。參政意識弱或無的人怎麼會坐到這位置上了呢?鑒於人們一向被告知,人大代表是選舉產生的,那麼隱在這個問題背後的還有更深層次的「公民選舉權的真實性問題」。

撇開這至關緊要的問題不談,僅就從新聞聯播這樣的權威性電視宣傳欄目看到的代表討論場面,即使「參政意識增強」這麼滑稽的贊詞,其真實性也大可懷疑,至少對相當數量的人大代表來說是這樣。不信,且看今年會議期間新聞聯播展示給公眾的人大代表分組討論場面。

場面一:一位來自新疆某大學的人大代表正在眉飛色舞地列舉某地變化。為證明所言不虛,還播放了自己帶來的錄有此地新建高樓大廈的錄像。

場面二:一撥代表圍坐一圈,發言人的發言主旨是以一個「光亮工程」證明地方政府為民辦好事。發言者很幽默,他說:「在這裡談戀愛的年輕人嫌光線太暗。後來搞了光亮工程,又嫌太亮。」話音一落,全場大笑。

場面三:一位從服飾看像是來自西南邊陲農村的女代表正在發言,主題是讚揚國家採取措施使農民收入普遍提高了。

場面四:某省全體代表沉浸在頭一天國家領導人「親臨」的喜悅之中。一位正發著言的,那神態、語調和發言內容,可謂是對「受寵若驚」一詞最形象的詮釋……

以上便是3月5日、3月6日新聞聯播用相當長時間特意展示的人大分組會議場景。

看著這些場景,我很納悶:難道這就是在參政議政,在「共商國是」?難道這競相揀好聽的說甚或受寵若驚的精神狀態適合於參政議政?每年兩會花費巨大,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代表們花著納稅人的血汗錢來到北京,不反映民眾的心聲,不觸及長期困擾著人們的若干重大而迫切的社會問題,卻到會上唱頌歌、表心情來了。頌歌唱得各有千秋。有的有備而來,連錄像都事先準備好了;有的以「侃大山」的方式迂迴表揚「政績工程」;有的乾脆信口雌黃,竟然說出「農民普遍增收」的混話……。表揚「政績工程」的似乎既不瞭解近年來全國遍地開花的此類工程已經到處演變成大規模浪費社會公共資源、揮霍納稅人血汗錢的災難,更不懂得政府理當提供公共服務,如果真搞了什麼於民有利的建設,那也是靠納稅人的錢支撐著的政府的應盡職責。拿農民的收入作表揚素材則很有些那壺不開擰那壺:廣大農民賦稅沉重、生活艱辛、地位低下,不僅承受著不合理的高稅收和無底洞般的掠奪性收費,而且高聳的城鄉壁壘既把廣大農民隔離於任何社會福利之外,又生出佔人口絕大多數的這部分國民之國民待遇的尖銳問題。無論是由此導致的農民生活水平的低下還是在社會上幾近賤民的處境都早已使社會呈嚴重病態並醞釀著嚴重危機,其中尤以農民連「國民待遇」都尚待爭取的處境更暴露出國家嚴重的違憲問題。如許現狀,卻偏偏有人大代表拿問題當政績,千里迢迢來到這一年一度的會議上大加讚揚,這是何等的荒唐!即便所言不虛,但值得讚揚的,媒體早就讚揚過了;不值得讚揚的也讚揚過了——比如經常見諸報端和大小電視台新聞節目的黨政官員「送溫暖」。1人民犯得著付出高昂代價花許多血汗錢供人大代表們遠道而來再添一曲頌歌嗎?

另一些人大代表自溺於感激涕淋的精神狀態則不由得令觀者生出晃若隔世之感。與流露這種精神狀態的電視畫面相呼應的還有會議期間見諸報端的一則內容十分滑稽的報道,大意是河南省部分人大代表為平反一個由某縣級公安局造成的冤案呼籲達六年,案子才得到糾正。為對糾正冤案表示讚賞,河南省的人大代表集體向公安部門官員贈送了「鐵肩擔道義」的牌匾。製造了冤案,讓冤主無辜受了多年的罪,經人大代表數年呼籲才糾正,居然還可以得到「鐵肩擔道義」的表彰。人大代表這贈匾之舉簡直就是在鼓勵多多製造冤案;這且不說,還暴露出人大代表自身根本性的角色錯位:這哪裡像在國家最高權力機關代表人民行使權力的人之應所為?角色的根本錯位當然不止表現在荒唐的送匾之舉上,那些來到這一年一度的會議上唱讚歌的又何嘗不是這樣?誠然,並非所有人大代表都發生荒唐的角色錯位。但上述種種是電視新聞聯播和其他形式的大眾傳媒作為對人大代表如何參政議政的正面宣傳而展示給公眾的,這就至少表明發生諸如此類角色錯位的決不在少數;至於權威媒體對代表角色錯位這一表明政治生活不正常不健康的現象作正面宣傳,其間所傳達的訊息也相當意味深長。2

二、 通過比較尋求答案

儘管國內外常有人把我國各級人大與民主國家的議會相提並論,然而,若根據我國憲法上「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之規定,它居於不受制約的國家權力金字塔頂端。如此全權和無制約的地位可不是那些實行三權分立的國家的議會所能比的。但若從實際運作的國家權力格局看,人大的弱勢則早就是公開的秘密。「橡皮圖章」的比擬便是對其實際地位和功能的形象說明。這裡有著雙重強烈反差:名義上的最高權力與實際上的陪襯地位之間形成強烈的反差;而這名義上擁有全權的機構實際上所能發揮的功能與一些國家中同行政部門和司法部門形成權力制約格局的議會所發揮的功能之間的反差更是強烈。前一反差往往通過大眾傳媒的習慣用語和人大代表的言行於下意識間表現出來。比如過去常見諸報端的說法:「人大代表認真學習領會政府工作報告」,「人大代表向各地群眾傳達××講話、××精神」。一個「學習、領會、傳達」一下子就使號稱最高權力機構的人大的在行政權力面前的謙卑之態以及人大代表與其所代表的人民之間關係的倒置暴露無遺。即使後來「學習領會」改成了「審議」,「傳達」改成了「匯報」,但如果觀念、心態依舊,改得了詞也改不了行為方式。上面幾幕不就是證明?至於後一反差,還無須用成熟的現代民主國家中的議會來印證,舉兩個時間久遠一些的例子或許更說明問題。

一是羅馬共和時期的元老院。元老院是古羅馬政府機構歷史最悠久的組成部分。就其作為議事機構而言,與我們現今的人大在性質上有相近之處從而在功能上應該有可比性。王政時期元老院議員主要任務是向國王提供咨詢。但到共和時期,元老院通過一系列不成文規定對行政長官形成了有力制約,並對外交、立法、財政、宗教等事務都產生了至關重要的影響。威爾.杜蘭在專論古羅馬的《世界文明史》第三卷中高度讚揚這個時期的元老院能推行前進的政策,制定的法律能影響幾代人以及幾百年間的事。二是從中古時期到十七時期的英國議會。由上下兩院組成的議會是英國最早的立法機構。儘管上下院的地位在歷史上此消彼長地發生著變化,但它們一產生就共同擔當起了英國憲政的監護人和英國人自由的保護者角色。在這個君主國,如果沒有議會的同意,就沒有一種法律能制定,也沒有一種稅收能徵收。為此,十七世紀一位清教神學家曾驕傲地宣稱:「我們的國王的主權受到了徹底的和根本的限制」。就對英國歷史進程的影響看, 從封建時期開始,英國所有主要的政治變化便一直受議會行動的影響,特別是對於英國憲政秩序的最終形成起了決定性作用的十七世紀幾大事件——議會與查理一世之間的戰爭以及查理的被處決,1688年不流血的「光榮革命」——無一不是議會在充當主角。這兩個例子中,無論是羅馬元老院還是英國議會,都絕對稱不上「國家的最高權力機關」,但卻都有效制約了國家權力中最具擴張性的行政權力,並深刻影響了整個國家的歷史。究其原因,除了至關重要的制度安排外,羅馬元老院和英國議會成員的高素質和因對自己政治角色的準確定位而具備的良好精神狀態也極為重要。威爾杜蘭對羅馬共和時期元老院議員作過如下評價:其服務於國家的理想、其政治手腕的智能與技巧都是世無匹敵的,由這樣一批人組成的機構決不會制定不出「最佳法案」。對此,希臘伊庇魯斯國王皮洛斯的首席顧問、哲學家基尼阿斯曾經印象深刻地見識過。他以特使身份來到羅馬後,有機會對元老們以及元老院的辯論進行觀察。基於認真的觀察,他向國王提出報告說:這裡並非貪污政客的聚會,不是平庸者的偶然會議,而是真正莊嚴具有政治家風度的「諸神集會」。

英國議會,上院議員由貴族出任,下院議員作為人民的代表經選舉產生。從整體上說,英國貴族群體素質的優良是世所公認的,無論就對其國家承擔的責任還是在政治鬥爭方面的經驗而言,都是一流的。在歷史上,這個群體為維護古老的自由傳統與王權進行了長期鬥爭,在限制王權從而開闢英國憲政傳統上起了關鍵作用。《大憲章》這一被英國人視為公民自由總憲章的歷史性文獻便產生於貴族與王權的鬥爭。下院作為選舉產生的機構,議員們具有一種「自己是代表英格蘭人民的」的強烈意識和相應的自我角色認定。這種意識和角色認定支配下的下院無論面對國王或貴族院都決無卑微之態,特別在下院影響迅速擴大的十七世紀,下院議員有了更自覺的政治擔當。他們堅持對一切問題進行自由討論的權利,包括尖銳批評國王的政策。產生於十七世紀的一系列重要文獻,如《大抗議書》、《權利請願書》這樣的議會文件就是下院的傑作。它們對於保護人民的自由免受專斷權力侵害以及對於發展憲政傳統所起的作用是非凡的。

三、兩點基本意見

在中國國情下,無論以羅馬共和時期元老院「諸神聚會」的風采還是中古以來英國議會作為英國憲政監護人和人民自由保護者的自覺擔當來要求人大代表,都是不切實際的;而如果要求人大機構與其名義上的全權地位相稱,則是不合宜的,這是因為,任何權力都內在地具有擴張性和走向專斷和腐敗的傾向,即使真正受人民委派的權力也不例外。人大機構如果名至實歸,上升到原先寫在字面上的獨尊地位,也決非好事,而且事實上不可能。然而,名實不符的狀況表徵著國家權力格局的混亂。要使國家的政治生活走上健康軌道,我國在政治體制方面面臨著雙重迫切任務:理順權力格局,並使幾大權力部門處於相互制約的關係中。其間一個重要問題是如何定位人大機構。而在這方面,其他國家的議會是可資借鑒的。

除此之外,人大代表如何產生,也是不可迴避的。它既直接關涉人大代表能否恰當定位自己的政治角色,也直接地就是公民選舉權真實與否的憲政問題。迄今為止,人大代表的產生還是一個極不透明的過程,市以上幾級人大代表的產生尤其不透明。人們心知肚明的是,人大機構除了容納了大量退居二線的黨政官員,使之得以換一個地方繼續掌權,來自基層的代表則根本未經選民推舉、投票而是由黨政權力部門按照一種沒讓民眾瞭解的標準遴選的。如此,不光「選民」弄不清楚代表是怎麼被「選」出來的,就是代表自己也弄不明白自己是怎麼當上的。在這種狀況下,發生前面提到的那些情況,實在是再自然不過;然而出現類似情況無論對於民眾、對於代表還是對於整個國家都是一種悲哀,如果繼續下去,更是莫大的悲哀。還公民以推舉自己代表的真實權利,已經刻不容緩。

2002年4月8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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