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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未成年人犯罪年均增長五成

2006-12-20 10:5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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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日電)據報導,近年來廣州未成年人犯罪逐年遞增,其中廣州中級法院審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年均增長約五成。廣州中院為此成立少年審判庭,將對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實施「三審合一」審判模式。

香港「大公報」報導,廣州中級法院少年審判庭是目前中國華南地區唯一獨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機構。

廣州中院有關負責人表示,成立少年審判庭是廣州各類少年案件大幅增加及少年審判工作發展的必然結果,將進一步加強對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力度。

據廣州中院最新統計,近五年來,廣州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持續增長;其中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二零零二年有六十五件,涉案一百九十五人;二零零三年一百零四件,涉案三百一十四人;二零零四年一百五十件,涉案四百二十四人;二零零五年兩百四十八件,涉案五百五十九人,發案量年均增長約五成。

統計顯示,而公元兩千年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間,廣州法院共判處未成年罪犯八千一百多人次;而廣東省每年審理未成年犯管教所提請的減刑假釋案件約一千兩百件。

報導說,廣州中院少年審判庭將首次對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案件進行「三審合一」的審判模式,其中刑事收案範圍包括被告人為未成年人的、被害人為未成年人的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未成年罪犯的減刑或假釋案件。

而民事收案範圍包括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為未成年人、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撫養糾紛、涉及未成年人權益的探視子女權糾紛等。

廣州中院院長吳樹堅表示,少年審判庭不是簡單地把刑事、民事、行政三類案件放在一個審判庭機械式審理,而是將這三類案件有機結合在一起,並根據未成年人身心特點,積極探索教育式、維權式的專業審判方式。

吳樹堅說,少年審判庭還加強與婦聯、檢察、公安、司法行政、教育和勞動保障等部門的聯繫與配合,形成「司法為主,社會參與,各負其責」的「大保護」、「大挽救」格局。

他認為,少年審判庭將建立和完善未成年人案件「綠色通道」制度、對外來未成年人的保護制度、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簡化審理制度以及少年案件司法救助制度等;「而成立少年審判庭將進一步探索、發展是否有利於建立少年法院準備經驗,讓少年法院初現雛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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